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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暨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64,50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006%。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64,50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006%。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现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2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9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7、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4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该批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3月29日上市流通。

  9、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或职务变更的2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139,9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10、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4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该批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月21日上市流通。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注1:本计划实际授予登记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5.84万股

  注2:本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27万股,实际授予登记完成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7174万股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情况

  

  注: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上述预留授予的股票解锁数量为转增后数量。首次授予剩余未解除限售数量含本次计划解除限售的764,501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详见公司历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一)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为首次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在满足相关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日为2022年9月29日,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9月28日届满。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自每个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起6个月内,其所持有的当批次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因此公司本批次限制性股票继续禁售至2025年3月28日,于2025年3月31日上市流通。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于2024年9月28日届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此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36名激励对象共计764,501股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8月30日

  2、登记日:2022年9月29日

  3、解除限售数量:764,501股

  4、解除限售人数:236人

  5、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党娴和林欢于2024年10月29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为副总裁。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3月31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764,501股。

  (三)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转让限制

  1、如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如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其他专项意见

  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以及同日披露的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5-004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老百姓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8,564,1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12%;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49,004,000股(含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5.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60%。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医药集团与陈秀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12,129,8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91%;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49,004,000股(含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0.2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6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获悉控股股东医药集团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质押,质权人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医药集团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医药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医药集团未来半年到期质押股份为2,340.4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1.79%,占公司总股本的3.08%,对应融资余额为16,070万元;未来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含未来半年到期)为8,465.4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2.63%,占公司总股本的11.14%,对应融资余额为53,620万元。

  2、医药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用于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医药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如出现平仓风险,医药集团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3、医药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医药集团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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