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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及新增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年,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无锡盛基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南京置业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起诉至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二)本次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无锡盛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2,983,635.05元及以该款为基数,自2024年9月2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

  2、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南京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无锡盛基置业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原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在上述笫一项欠付工程款本金12,983,635.05元范围内在其承建的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4、驳回原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702元,由无锡盛基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南京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98,000元,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702元。鉴定费517,700元,由无锡盛基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南京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508,863元,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8,83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035.13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2.75%,均为涉案金额800万元以下案件;前期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详见附件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个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情况。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本次重大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根据本次判决,公司可依法获得工程款12,983,635.0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鉴于上述重大诉讼的涉案方是否申请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另外本公告披露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一:前期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注:本表仅列示涉案金额人民币800万元以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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