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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21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所有监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传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保,其担保行为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07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事项的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保,其担保行为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授权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一年。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 董事会履行的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保,其担保行为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 监事会履行的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保,其担保行为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05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21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孙培翔、谭博学、肖海龙、芮鹏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保,其担保行为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授权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08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更好地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二、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09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1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2号综合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4日

  至2025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内容已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55086

  联系电话:0533-3580242

  传真:0533-3586816

  邮箱:zhengquan@zhiyang.com.cn

  联系人:刘俊鹏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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