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49 公司简称:雪龙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1,136,6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113,66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4.9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营产品
公司专注于内燃机冷却系统产品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商用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领域。公司是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中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却风扇行业标准的主导制订单位。近年来,公司围绕“节能环保”产品发展理念,不断进行全球国际化战略布局,主要产品包括:
商用车热管理相关的冷却风扇总成、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等;
工程机械热管理相关的冷却风扇总成、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等;
农业机械热管理相关的冷却风扇总成、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等;
汽车轻量化相关的膨胀水箱、护风罩、发动机进气管、空调出风管等。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成熟的研发流程,并基于多年的研发经验,坚持“环保智能”开发理念进行新产品的研发,使公司保持国际先进的技术研发优势。公司研发模式可分为同步开发和自主开发。
(1)同步开发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合同后,即进入项目同步开发阶段。技术开发部制定技术方案和作出初步评审后,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产品成型并经客户测试检验通过后,由技术开发部提交样品,在得到客户的修改反馈意见后,技术开发部进行产品和工艺的修正直至客户满意,随后由生产部组织进行小批量生产,技术开发部提交完整PPAP文件供客户认可,认可通过后,由生产部进行大批量生产。
(2)自主开发
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或判断产品技术的未来趋势,以此系统化地进行创新项目研究开发。新产品立项后,技术开发部制定技术方案和作出初步评审后,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开发出样品后,由经营部推荐给客户,待客户认可后,获得新车型的项目定点。公司是商用车冷却系统行业的标准制定者,也是行业的技术领导者,同时,公司拥有成熟的、体系化的创新流程,可以通过产品战略规划以及先进工艺的结合,在前期判断产品技术的未来趋势,并系统化地进行创新项目开发,使公司时刻保持国内领先的技术研发优势。
2、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内容主要为PA基料、PP基料、HDPE基料、铝压铸、钢材及五金件等原材料,产品通用性强,市场供应充足。公司采用框架协议和临时合同两种形式对外采购,对于质量稳定、信用度高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明确供应关系保证材料来源;对于临时性需求,公司与合格供应商签订临时采购合同。生产管理部结合现有的原材料高低库存量、临时需求得出采购数量,通过 ERP 系统提出采购申请,按流程审批完成后交由经营部实施采购。经营部综合考虑库存量、集中采购、错峰采购等因素,确定原材料采购数量,并形成采购订单,在保障材料质量、供货及时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客户对性能指标、外观形状、产品标识等要求差异较大。公司根据客户的采购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再结合客户库存量以及订单实时更新生产计划。公司具备塑料改性、模具制造、冲压、锻打、机加工、吹塑、注塑等全流程生产能力。此外, 公司从节约资源、减少资金占用及提高生产能力等角度出发,对个别加工工序如表面处理等采用委外加工。
4、销售模式
公司设立销售部门统一布署营销工作,主要负责市场开拓、售后服务、客户维护及外库管理等。公司根据市场分布情况在主要客户所在地设立办事处、建立中转仓库,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产品销售均采用直销模式,作为一级配套供应商,直接向整车及发动机厂商销售产品,少量产品作为配件销售供应给维修配件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995.0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26%;营业利润为6,929.3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40.9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4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4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截至目前,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8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由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龙集团”或“公司”或“乙方”)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新能源商用车关键零部件创新研发中心及智慧数字工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落地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项目第一期总投资人民币6.8亿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投资项目尚处于初期阶段,具体实施时间、步骤及范围存在变动可能性,项目涉及的金额是协议双方投资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项目的实质性推进,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2、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投资项目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估等一系列前置审批程序,项目实施进程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事项系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因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审慎投资、按计划有序地实施方案,同时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产品需求,增强公司与客户在业务方面的黏性,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公司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拟签订《投资协议书》,规划用地约94.71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投资建设新能源商用车关键零部件创新研发中心及智慧数字工厂项目,本项目第一期总投资人民币6.8亿元。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乙方: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为助力宁波361产业集群发展,加速北仑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建设新能源商用车关键零部件创新研发中心及智慧数字工厂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项目选址与建设
(1)乙方项目拟落户北仑区芯港小镇BL(ZB)11-04-16-1#地块,用地总面积约94.71亩。
(2)乙方第一期投资项目为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智能制造基地等项目,总投资6.8亿元,其中包含乙方已公告的“节能风扇集成系统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主要进行智能电控离合器风扇总成、电动风扇总成、高性能车用直流无刷风机、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等的研发生产。
2、关于项目考核
本项目考核指标按照《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规定条款执行。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未来业务的实际发展需求、产品市场需求等因素而作出的重要投资决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本项目的完成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商用车核心零部件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为客户服务提供更坚实的保障。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为长期投资,在协议签署后尚需完成公司内部决策程序以及环评、安评审核等流程,项目投资、资金支出将根据战略规划、经营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有节奏的分期、分步实施,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投资事项系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受到因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其盈利能力有待市场检验,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审慎投资、按计划有序地实施方案、务实经营,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三)如果产生法律法规变化、国家政策改变、政府行政命令限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其他客观情况重大改变等情形,可能致使公司无法继续按照原有的成本、市场环境或条件履行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将对公司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公司合同目的。
(四)上述投资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确保公司其他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五)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3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