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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芳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出具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的整体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而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流程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对“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监事会已对离职对象、回购注销股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实,由于离职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本次未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相关调整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后,基于该方案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09号)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4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5,9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5,763,773.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86,226.4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于2020年12月22日出具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64号)。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58,100.92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524.1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22.94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2020年12月3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了终止保荐协议,并与中金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并于  2023年1月17日公司与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中国银行机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结合市场情况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公司对上述变更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5,054.4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748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实际置换金额为5,054.47万元。

  2024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方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产品,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到期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22.94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充分考虑年审审计机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的计提了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034.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1%,具体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 日。

  3、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公司的存货进行清查和分析,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262.15万元。

  2、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59.93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45万元,其他应收款损失114.86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034.49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034.49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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