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行业标准、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三、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也基于其前期在2024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良好表现,为保证审计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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