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欢,于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欢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欢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份。
本项目的项目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璐,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曹璐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曹璐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楠,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楠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8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楠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欢于2023年12月曾受到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除上述情形外,该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毕马威华振2024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5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公司拟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审计范围、具体要求、工作量等)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项。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02,585,91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185,968,4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截至2025年2月26日,公司总股本1,369,339,712股(包括868,907,512股A股及500,432,200股H股),以此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1,369,339,71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约36.98%。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目前监事会共有4名监事,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经营成果以及合并现金流量和公司现金流量。
监事会同意《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5、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公司截至2025年2月26日的总股本1,369,339,712股(包括868,907,512股A股及500,432,200股H股),以此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1,369,339,712.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约36.98%。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27.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7、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8、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李略监事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李略监事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持续优化可持续发展(ESG)管理体系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11、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12、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13、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14、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
15、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李略监事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1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1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本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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