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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67        证券简称:怡和嘉业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爱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其中监事孟晓英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能够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301367        证券简称:怡和嘉业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庄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陈蓓女士、周明钊先生、崔文立先生、TAN CHING(谈庆)先生、库逸轩先生、厉洋先生、孙培睿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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