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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增持计划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取得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增持主体”)拟于2024年8月27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金额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增持金额下限为2,500万元。

  ● 原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25年3月26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54,26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增持金额合计为1,836.81万元,占原增持计划中约定的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的73.47%。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增持计划的调整情况: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信心及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积极响应并充分运用好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支持股票增持的政策工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之一致行动人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投资”)取得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福清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陈庆堂先生拟对原增持计划进行调整,拟增加天马投资为增持主体,增持金额拟相应调整为“不低于4,650万元且不超过9,300万元(含此前已增持金额)”,增持资金来源调整为“通过自有资金和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以及其他自筹资金增持股份”。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共同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调整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告知函》,天马投资已取得农业银行福清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农业银行福清支行为天马投资增持公司股份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陈庆堂先生拟对原增持计划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拟于2024年8月27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金额上限为5,000万元,增持金额下限为2,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二、原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原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3月26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54,26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增持金额合计为1,836.81万元,占原增持计划中约定的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的73.47%。其中陈庆堂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5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增持金额为502.25万元,已经超过增持计划中约定的增持金额区间下限;陈加成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增持金额为400.95万元,已经超过增持计划中约定的增持金额区间下限;其他现任董监高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增持金额为187.70万元;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等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72,9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增持金额为745.91万元。

  (二)截至2025年3月26日,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三、调整后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为积极响应并充分运用好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支持股票增持的政策工具,同时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公司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拟累计增持不低于4,650万元且不超过9,300万元(含此前已增持金额)。其中陈庆堂先生拟增持不低于500万元且不超过1,000万元,天马投资拟增持不低于2,150万元且不超过4,300万元,陈加成先生拟增持不低于400万元且不超过800万元;其他现任董监高拟合计增持不低于610万元且不超过1,220万元;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等拟合计增持不低于990万元且不超过1,980万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A股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8月27日起12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通过自有资金和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以及其他自筹资金增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农业银行福清支行已向天马投资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天马投资增持公司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且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增持金额的70%,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参与本次增持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天马投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并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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