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证资管裕享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山证资管裕享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山西证券裕享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山西证券裕享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22年1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26号文注册准予募集,于2022年4月29日正式成立运作,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733号文准予变更注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山证资管裕享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于2025年3月31日起,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改更新(详见附件)。

  一、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情况

  1、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4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2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 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15239,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15240,E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3783。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E类基金份额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2、申购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相应的赎回费。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4、销售服务费: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C类或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或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本基金E类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436号陆家嘴滨江中心N5座

  法定代表人:谢卫

  联系电话:(0351)95573

  传真:(021)38126020

  网址:https://szzg.sxzq.com/

  2、代销机构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联系人:方继东

  客服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银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段颖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的销售机构和销售渠道,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三、关于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5年3月31日起生效。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公告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s://szzg.sxzq.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73、0351-95573)进行咨询。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9日

  附件: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订。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