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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以书面通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均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余青松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和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推动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7.6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7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拟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6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总数量约为22,727,27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总数量约为11,363,63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向本公司提供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贷款人民币36,000万元(大写:叁亿陆仟万元整), 贷款期限三年。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情况,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实施条件未成熟或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和股份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受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引导投资者形成“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骨干员工与公司形成命运共同体(长期)、利益共同体(中期)和责任共同体(日常),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6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总数量约为22,727,27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总数量约为11,363,63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和获得回购股份融资支持相关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公司符合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条件,并积极相应决策部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贷款承诺函》,承诺向本公司提供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贷款人民币36,000万元(大写:叁亿陆仟万元整), 贷款期限三年。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超过最低限额后,则回购方案即可以选择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决议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规定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2,727,27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363,63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6%;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及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52,982.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60,617.31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6.02%。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40,000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95%、3.17%。

  本次回购体现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不低于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资金总额进行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根据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杨海洲先生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2月12日期间减持了公司股份1,500,000股,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及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

  2.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情况,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实施条件未成熟或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和股份注销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受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贷款承诺函》;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8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审议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提案9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2025年4月24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4日工作日9:00-11:00和14:00-16:00。

  7.登记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8.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剑刚、王耿华

  联系电话:020-82085571

  联系传真:020-82085000

  邮政编码:510663

  9.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5

  2.投票简称:海格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4月25日下午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召开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请对提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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