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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5-21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3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事项于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3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3日(星期四)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1号楼A座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表: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提案1、2、3为特殊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

  (3)提案5、6为累积投票表决事项,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作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对提案1、2、3回避表决。

  (5)其余提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6)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与地址:

  (1)2025年4月2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董事会办公室。

  (2)2025年4月3日(星期四)下午13:00至14:00。

  登记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1号楼A座2楼会议室。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同时提交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4月2日下午17: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白旭波、青婉琳

  联系电话:028-85950011

  传真号码:028-859500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

  电邮地址:000876@newhope.cn

  邮    编:61006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6.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6

  2.投票简称:希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示例表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示例表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5-22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四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30名职工代表(应到30名,实到26名)出席了此次会议,符合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徐志刚先生主持,在广泛征求公司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庞允东先生、段培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和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监事会。庞允东先生、段培林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并开始履职,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庞允东先生简历

  庞允东,男,EMBA,1996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分子公司财务经理、饲料产业片区财务总监、山东六和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三北中心财务总监、华北片联财务总监、股份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农村金融担保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饲料BU供应链管理部总经理兼饲料BU内控总经理。

  庞允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72,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段培林先生简历

  段培林,男,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质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曾任临沂大学(沂水校区)讲师、寿光六和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高级司法专员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资深人力资源专员;兼任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汇德饲料机械有限公司、青岛新牧致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段培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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