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6日以邮件和书面传递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4月22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将存续期延长1年至2026年4月22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中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在延长期内,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延长期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订了《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5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5-017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年至2026年4月22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2022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765,6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22日全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占届时公司总股本的0.71%。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2年4月22日)起算。
2022年5月30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原5,765,600股增加至6,918,720股。
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数为6,918,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
二、公司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4月22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同意将存续期延长1年至2026年4月22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中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在延长的存续期内,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延长期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公司将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5-018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IPO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宁波上融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上融”)为出资主体与专业机构合资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苏州璞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璞达”)和苏州工业园区芯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芯程”)参与投资的公司上市申请分别获香港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港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 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光能”)
根据港交所披露显示,中润光能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及全流通)(截至2025年3月28日)》,其中,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香港IPO获中国证监会接收材料。
宁波上融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2,600万元持有苏州璞达99.70%的投资份额,苏州璞达于2022年11月向中润光能投资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苏州璞达持有中润光能227.10万股(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为0.63%。
二、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瑞微”)
根据上交所披露显示,昂列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于2025年3月28日获上交所受理。
宁波上融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万元持有苏州芯程55.60%的投资份额,苏州芯程于2021年9月向昂瑞微投资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苏州芯程持有昂瑞微25.7760万股(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为0.3452%。
上述事项尚需取得港交所和上交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批准或注册的决定,能否获得前述批准或核准、最终获得前述批准或核准时间、是否实施以及实施具体时间等事宜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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