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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普源精电”)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27,3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46,331,442.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18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2)第00172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本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676股,每股发行价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983.9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3,206,445.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7号)。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7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4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37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81.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16,831.1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83,000.03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3,396,207.57元(已扣除券商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不含税)6,603,773.5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9 月 27日 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第0886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0,876,449.76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029,641.32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13,098.85元,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42,603.8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4月2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9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孙公司 RIGOL Technologies (malaysia) SDN.BHD、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耐数电子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711,606,944.44元,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 SDN.BHD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81,996,166.66元,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耐数电子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35,000,000.00元,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发行费用”已全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42,603.8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全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2,671.59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公司拟定将“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业化项目”及“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研发制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50.2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八)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进行相关调整,同意公司变更“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金额以及项目延期至2025年11月,并同意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为7,064.00万元。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耐数电子增资以及拟使用人民币72.7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耐数电子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增资及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2023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变更为通过公司自有房产实施,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综合区04PD-0107单元,并同意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对项目中的“建筑工程费”进行调整,调减127.75万元租赁费用,调增127.75万元的“铺底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买厂房变更为通过租赁厂房实施,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8,500.54万元调整至11,436.5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8,000.00万元调整为10,936.00万元,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1月调整至2025年11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的投资金额为7,064.00万元。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2月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均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普源精电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普源精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附表1: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业化项目”本年投入为人民币-91.87万元的原因系公司在以前年度通过募集资金支付的设备购置预付款,由于设备无法满足公司前述项目的实施目的,故取消购置并于本年收到退款。

  注5:2023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5-01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2,303,051.34元,母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104,186.14。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4,104,030股, 扣除A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351,567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93,752,46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7,500,985.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7,500,985.2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0,014,86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07,515,849.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16.48%。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涉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相关现金分红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5-012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1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惠忠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兼任监事以外职务的监事)按照本薪酬方案领取监事津贴,监事津贴按月发放。内部监事(指在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兼任监事以外职务的监事)按照其与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相关规定和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则,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5-013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0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悦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报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等出具《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内容。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领取薪酬或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确定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报酬。独立董事按照不超过税前10万元/年支付报酬,实际领取薪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等具体情况决定。

  该议案已经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该议案已经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吴雅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王宁、吴雅文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4,104,030股, 扣除A股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351,567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93,752,46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7,500,985.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96%%,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如在本议案所涉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借款等融资业务,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适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核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在该额度范围内的具体融资项目,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相关规定和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珲、秦策、刘军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王珲、秦策、刘军回避表决。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布<2024年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

  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报告旨在向政府与投资者、公司、客户、环境、员工等利益相关方披露公司 2024年度在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实践与绩效,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发布及披露。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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