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5年第一季度,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票数量合计为414,800股。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6月26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于2023年8月22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四)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4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6月29日-2025年6月28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七)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8月22日上市流通。
(八)2024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9月25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22,862,333股调整为222,849,333股。
(九)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5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2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3月6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23,281,633股调整为223,198,433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注:上表数据包括3名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离职前的行权数量,公司已于2025年1月6日注销了该3名离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剩余尚未行权股票期权。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共5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5年第一季度,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的股份数量为414,800股。
(三)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变动数据包括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在一季度行权增加的股份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在一季度回购注销减少的股份数量。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的股份数量为414,800股,共募集资金8,557,324.00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结果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0日,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0)、《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2. 2025年4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68,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23,457,233股的比例为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95元/股、最低价为25.37元/股,已回购的总金额为1,202.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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