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数据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最终结果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3、以上增减变动幅度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一)业绩快报修正的原因
公司基于审慎性的原则,经与年审会计师深入沟通,本次更正数据差异主要
原因为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形成的股份支付费用等事项调整为经常性损益。
(二)与审计师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快报更正系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就本次更正所涉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沟通,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定,具体数据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因本次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5-015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3.13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和《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3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47,48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5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5.12 元/股, 最低价为 16.10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655,003.4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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