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5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89.2456万份,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25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5年第一季度,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4.5403万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8.4842%。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1.0886万份,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2月19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5年第一季度,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34.1266万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83.0561%。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3.6065万份,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17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5年第一季度,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5.3605万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2.2929%。

  ● 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7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7月26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拟授予312名激励对象408.1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12月20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拟授予125名激励对象62.3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一致通过,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行权数量

  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2、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3、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注: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二)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截至2025年3月31日,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可行权期共268人行权并完成登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可行权期共75人行权并完成登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共94人行权并完成登记。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上市流通数量为7,821,327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上述股本变动情况仅指在2025年第一季度期间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员工行权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

  四、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3,988,336股,共募集资金337,054,275.36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2,583,723股,共募集资金218,055,827.13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558,077股,共募集资金47,163,123.18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341,266股,共募集资金28,430,870.46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349,925股,共募集资金29,507,835.75元。

  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上午9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张和君、张栋斌、ZHANG DONG YE、谈最、朱一鸿、诸成刚、沙亮亮以现场参会形式参加了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张和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德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拟在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工商储生产线项目。项目一期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不少于8.95亿元,二期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不少于12.32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申请二期用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上午10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来二航、乐飞军、乐静娜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法定监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来二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是公司基于未来业务发展所做出的重要决策,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日

  ●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德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储能”)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在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16GWh工商储生产线项目(分两期投入,一期7GWh,二期9GWh)。

  ●投资金额:一期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不少于8.95亿元,二期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不少于12.32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向甲方申请二期用地。

  ●风险提示:

  1、本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工商业储能系统前景的判断,但工商业储能系统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本投资项目尚需通过项目立项、备案、环评、安评、能评、联审等审批程序,能否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本投资项目建设所需用地尚未完成必要的用地手续,能否在拟定地点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或建设资金筹措不到位等,将导致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投资协议涉及的预计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和承诺。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地缘政治、高电价、政策支持等多重因素叠加,海外工商储市场需求进一步释放,公司管理层为满足未来发展需求,德业储能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4月1日签订《投资协议书》,拟在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工商储生产线项目,一期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不少于8.95亿元,二期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不少于12.32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向甲方申请二期用地。

  (二)对外投资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德业储能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4月1日签订《投资协议书》,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对外投资建设相关协议、投资项目备案登记等事宜。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6GWh工商储生产线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德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一期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不少于8.95亿元,二期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不少于12.32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经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33 万元/亩;年亩均税收≥50 万元/亩。

  建设指标:建筑容积率≥1.5。

  其他指标:单位能耗增加值≥6.7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5,590万元/吨;研发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百分之3.8。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项目用地:项目宗地编号慈溪滨海Ⅱ202409#(268.8亩)、慈溪滨海Ⅱ202501# (369.9亩),合计宗地面积 425,830 平方米(即 638.7 亩)。

  建设周期: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迅速启动项目开工建设,并在拿地后36个月内竣工投产、60个月内达产复核。

  三、项目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宁波德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条款

  项目名称:年产16GWh工商储生产线项目(分两期投入,一期7GWh,二期9GWh)

  经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333万元/亩;年亩均税收≥ 50万元/亩。

  建设指标:建筑容积率≥ 1.5。

  其他指标:单位能耗增加值≥ 6.7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 5,590万元/吨;研发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百分之3.8。

  (三)土地概况条款

  项目宗地编号慈溪滨海Ⅱ202409#(268.8亩)、慈溪滨海Ⅱ202501#(369.9亩),合计宗地面积 425,830 平方米(即 638.7 亩)。项目宗地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进行拍卖,拍卖起始价约35万元/亩,具体以项目宗地的出让公告为准。

  一期项目在慈溪滨海Ⅱ202409#(268.8亩)地块实施,二期项目在慈溪滨海Ⅱ202501#(369.9亩)地块实施。两地块分开招拍挂,二期项目最终视乙方市场拓展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慈溪滨海Ⅱ202501#招拍挂及项目实施。

  (四)履约保证金条款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30万元/亩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抵扣土地出让价款,分四期退还。具体缴纳、退还方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乙方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以现金方式缴纳4万元/亩的现金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26万元/亩的保函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乙方按时开工并通过开工确认的,退还现金保证金2万元/亩;按时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的,退还现金保证金2万元/亩;按时达产并通过达产复核的,退还保函保证金18.2万元/亩;达产期后三年,开展年均亩均税收定期考核,经甲方认定达到约定标准的,退还保函保证金7.8万元/亩。保证金均为无息退还。

  (五)甲方承诺条款

  1.项目地块内土方基本平整,无明显高低起伏。地块周边道路贯通,水、电、汽在合理范围内按乙方的需求规划,同时水、电、汽、通信、天然气、排水、排污管线按地块建设进度达到基本接入条件,开户由乙方自行负责。其中排污管线需有压输送,由乙方自建污水泵站。

  2.协助乙方做好项目立项、环评能评、规划建设、分段施工、分批验收等相关事务,全力协调市级相关部门以最快速度审批,积极帮助乙方解决困难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建设投产。

  3.根据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各级相关政策,协助乙方申请各类政策奖励。项目技改在满足的政策条件下,优先按最高补助进行支持。

  4.乙方在开发区缴纳社保且符合条件的员工在购买开发区人才房、子女在开发区入学可享受开发区优惠政策,积极协助乙方关键人才获得慈溪市优秀学校的入学资格。

  (六)乙方承诺条款

  1.乙方在拿到宗地红线图后,应尽快做好总体方案设计及申报预审、施工图设计,并签订设计、施工、监理、勘察合同,及时申报施工图预审,为“拿地即开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乙方在竞得土地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及时办理并通过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能源评估、规划审批等报批手续。

  3.若将来乙方上市,则上市主体须在开发区内。

  (七)项目进度条款

  乙方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迅速启动项目开工建设,并在拿地后36个月内竣工投产、60个月内达产复核。具体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达产复核、定期考核的进度要求及考核验收方式,以双方另行签订的《慈溪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为准。

  (八)附则条款

  1.围墙后退道路红线部分的用地(具体后退标准按项目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为公共绿地,用地由乙方负担,面积计入乙方绿地率,绿化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慈溪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当依法履行。若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提交至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海外工商储市场需求进一步释放,公司管理层基于当前行业环境及前景判断,满足未来工商储销售规模增长需要,提前进行产能布局。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项目成功实施将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本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工商业储能系统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工商业储能系统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本投资项目尚需通过项目立项、备案、环评、安评、能评、联审等审批程序,能否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本投资项目建设所需用地尚未完成必要的用地手续,能否在拟定地点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或建设资金筹措不到位等,将导致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投资协议涉及的预计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和承诺。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