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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5,00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4%,回购价格为4.22元/股,回购资金总金额为1,709,100元。

  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82,914,712股变更为1,082,509,712股。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 2024年3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 2024年6月26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宜市国资考核〔2024〕4号),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

  5.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6. 2024年7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已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开展自查,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504.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 2025年2月7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5,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量的1.62%,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4%。

  (二)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个人情况已发生变化,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4.22元/股进行回购注销,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709,1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8名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058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82,914,712股减少至1,082,509,71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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