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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和展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3月21日,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年4月1日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在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42号38-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作《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933,425.2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108,135,462.65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1,616,164,568.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8,625,697.13元。

  目前,公司正处于向新能源业务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新能源开发业务周期较长,尚处于前期阶段,费用投入较高,资金需求量较大。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全力拓展新能源及相关配套业务,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考虑,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肖和勇先生、张军洲先生、李哲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结合独立董事的自查情况以及公司的核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全体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9,246,846.09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73,554,342.48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20,944,218.56元。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4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稳定性、连续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其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5年4月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收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发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负责实施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便于公司子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包括融资业务和非融资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95,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或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将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在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42号38-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其他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肖和勇先生、张军洲先生、李哲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报告。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和展               公告编号:2025-013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2.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3)首席合伙人:郭澳

  (4)2024年末,天衡所合伙人数量为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27人。

  (5)业务规模:天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2,2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5家,审计收费为9,271.16万元,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末余额):2,445.10万元;

  (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炜,自2007年加入天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6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自2014年加入天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0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磊,自2015年加入天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9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葛惠平,自2011年加入天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葛惠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2次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衡所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30万元,均与上年度持平。

  二、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3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天衡所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在审计工作中能够独立、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工作,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天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天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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