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768号405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朱健董事长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6人,出席9人,公司非独立董事李俊杰、刘信义、陈华、张满华、王韬、陈一江及独立董事丁玮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沈赟、左志鹏因及邵良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聂小刚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自即日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刘信义先生、陈华先生、张满华先生、王韬先生、丁玮先生、白维先生、严志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经确认,上述董事与公司董事会均不存在任何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事宜需提请股东关注。公司对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管理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7,786,169股A股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牟坚、郑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5-04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章程修订及相应市场主体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公司名称变更、公司章程修订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所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中文名称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 LTD.”变更为“GUOTAI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2025年4月3日,公司完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1762970.8696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08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公司《章程》修订案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已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相关手续。
后续,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公司A股、H股证券简称,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5-04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5年4月3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朱健董事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1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朱健董事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周杰董事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设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战略及ESG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一)战略及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健;委员:周杰、哈尔曼、陈一江、浦永灏
(二)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仁杰;委员:管蔚、孙明辉、王国刚、陈方若
(三)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毛付根;委员:陈航标、王国刚、浦永灏
(四)风险控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仁杰;委员:李俊杰、聂小刚、钟茂军、江宪
待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1名职工董事后,该职工董事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一)聘任李俊杰先生为公司总裁。
(二)聘任毛宇星先生、谢乐斌先生、罗东原先生、聂小刚先生、潘光韬先生、张信军先生、陈忠义先生、韩志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信军先生兼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聘任俞枫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
(三)聘任聂小刚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聘任赵慧文女士为公司合规总监(待取得监管认可后正式履职)、总法律顾问,聘任赵宏先生为公司总审计师。
(四)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原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张志红女士到龄退休,公司董事会对张志红女士任职期间在公司法治建设、合规管理等工作中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其中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设立财富管理委员会、研究与机构业务委员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固定收益业务委员会、权益业务委员会、信用业务委员会、金融科技委员会共七个实体化运作的委员会。
公司设置41个总部部门,其中财富管理委员会下设客群发展部、私人客户部、资产配置部、财富平台部、交易服务部五个一级部门;研究与机构业务委员会下设研究所、政策和产业研究院、机构销售部、海外机构销售部、资产托管部五个一级部门;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下设投资银行部、债务融资部、资本市场部、质量控制部、投行大客户部五个一级部门;固定收益业务委员会下设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客需部、固定收益销售部三个一级部门;权益业务委员会下设证券衍生品投资部、权益投资部、权益客需部三个一级部门;信用业务委员会下设融资融券部、质押融资部两个一级部门;金融科技委员会下设金融科技部、技术研发部、系统运行部、数据管理应用部四个一级部门;另设战略客户部、营运管理部、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内核风控部、审计部、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部、战略发展部(数字化转型办公室)、整合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行政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一级部门。
各类子公司在过渡期内并行运作。
公司设立上海、北京、深圳、浙江、广东、四川、江苏、江西、湖南、福建、山东、河南、湖北、云南、河北、重庆、辽宁、甘肃、陕西、天津、贵州、吉林、广西、海南、山西、安徽、黑龙江、内蒙古、新疆、苏州、上海青浦、上海临港新片区、上海自贸试验区第一、上海自贸试验区第二、上海浦东、北京金融街、北京自贸试验区亦庄、深圳前海、广州南沙、青岛、厦门、宁波、雄安、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等44家分公司。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梁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根据监管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办法》及《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请修订的制度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李俊杰先生
李俊杰先生,1975年8月出生。李先生于2024年1月23日起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4年3月20日起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23年5月起兼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委员会总裁。李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助理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金融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兼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人力资源总监,期间兼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事业部总裁、执行委员会主任。李先生于1999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并于2002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硕士学位。
2、毛宇星先生
毛宇星先生,1971年3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毛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信息科技部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数据中心(上海)总经理助理(副处级、正处级)、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毛先生2024年6月至今担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毛先生于1993年获得华东师范大学理学学士学位,于2004年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工程硕士学位,并于2011年获得复旦大学理学博士学位。
3、谢乐斌先生
谢乐斌先生,1967年8月出生。谢先生于2021年6月28日起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谢先生曾先后担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沪)副总经理、稽核审计总部副总经理、稽核审计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稽核审计总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副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兼营运总监、首席风险官,投行事业部总裁、执行委员会主任。在此之前,谢先生曾在万国证券有限公司任职。谢先生于1990年获得上海海洋大学(原上海水产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并分别于1993年和2010年获得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4、罗东原先生
罗东原先生,1968年11月出生。审计师。罗先生于2021年6月28日起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罗先生曾先后担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部高级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二部业务董事,固定收益证券总部业务董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债务融资部总经理,固定收益证券部总经理,交易投资业务委员会总裁、固定收益外汇商品部总经理。在此之前,罗东原先生曾在焦作解放区审计所任职。罗先生2021年7月至今兼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与交易业务委员会总裁。罗先生于1997年获得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5、聂小刚先生
聂小刚先生,1972年5月出生。聂先生于2021年6月28日起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并兼任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2024年7月5日起兼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聂先生曾先后担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员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管、副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经理、战略投资及直投业务委员会副总裁,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聂先生分别于1995年和1998年获得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和工学硕士学位,并于2006年获得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6、潘光韬先生
潘光韬先生,1971年7月出生,工程师。潘先生曾先后担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经纪总部电脑部电脑主管,证券投资总部证券投资一部经理助理、副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交易相关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潘先生2015年11月至今担任海通银行非执行董事,2019年5月至今担任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月至今担任海通银行董事长。潘先生于1994年获得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学历,并于2003年获得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7、张信军先生
张信军先生,1975年10月出生,高级会计师。张先生曾先后担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及经理,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先生2018年1月至今担任海通银行非执行董事;2018年3月至今担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20年2月至今担任海通投资爱尔兰公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3月至今担任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担任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5月至今担任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1905)非执行董事。张先生分别于1998年和2001年获得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硕士学位。
8、陈忠义先生
陈忠义先生,1970年10月出生。陈先生于2024年5月24日起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先生曾先后担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计划部组长,清算部总经理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管理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部(深)资金管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部资金管理总经理助理,清算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资金清算总部副总经理,营运中心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数据平台运营部总经理。陈先生2023年3月至今兼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与交易业务委员会联席总裁,2024年1月至今兼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运总监,2024年6月至今兼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陈先生于1993年获得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2015年获得上海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9、韩志达先生
韩志达先生,1982年9月出生。韩先生于2024年7月17日起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韩先生2005年7月进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先后担任固定收益证券总部高级经理、助理董事、董事;收购兼并总部执行董事;并购融资部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北京投行一部行政负责人;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数字化转型办公室主任,政策研究院院长。韩先生2024年4月至今兼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2024年11月至今兼任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韩先生于2003年获得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并于2005年获得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10、俞枫先生
俞枫先生,1969年3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俞先生于2019年5月27日起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俞先生于1995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计算机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自1999年8月起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信息技术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信息技术总监。俞先生2024年5月至今兼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数据管理与应用部总经理。俞先生自2023年4月至今担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俞先生于1992年和1995年获得同济大学工学学士和工学硕士学位,并于2008年获得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11、 赵慧文女士
赵慧文女士,1977年1月出生,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赵女士曾先后担任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干部、副处长、处长,发行监管部处长,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处长;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赵女士于1997年获得华东交通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2003年获得北方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2、赵宏先生
赵宏先生,1966年9月出生。赵先生于2024年10月30日起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赵先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北省邢台市物资局化轻公司业务员,建设银行河北分行信托投资公司经理,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营业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负责人,自1999年8月起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石家庄建华南大街营业部总经理,河北业务总部总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总监,机构客户服务总部副总经理,收购兼并总部副总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业务总监,上海分公司总经理。赵先生2024年10月至今兼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稽核审计中心总经理。赵先生于1988年获得河北工业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并于1999年获得武汉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且上述人员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本公告披露外,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无关联关系。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中,李俊杰先生、谢乐斌先生、罗东原先生、聂小刚先生、陈忠义先生、韩志达先生、俞枫先生、赵宏先生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分别持有本公司599,686股、595,000股、595,000股、315,000股、211,050股、71,400股、595,000股、522,300股A股股票,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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