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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智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务,规范开展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工作,详细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以及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关键信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无保留意见表明,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地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内容,批准其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4 年,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决策程序和运作过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全面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以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对公司全年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经营成果等进行全面、准确的核算与编制,确保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为指导,参考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数据,结合 2025 年公司业务拓展计划、市场环境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各项预算指标。遵循稳健性、全面性、可行性原则,确保预算既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又充分考虑潜在风险;各项预算目标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报告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以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数据、财务核算资料、重大事项决策记录等为基础,按照规范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保障股东及投资者的知情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规范,通过专户存储和严格的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安全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所有业务和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层面控制、业务层面控制以及信息系统控制。确保全面、系统地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现金分红能够为股东提供直接的投资回报,体现公司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以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99,714,590.25 元(含税)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以及监事的工作内容与职责,公司拟定了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监事蒋智勇、周飞及冯超2025年度在公司领取其职务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各监事对其本人的薪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除回避表决外,其余均为赞成票。

  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部分自有资金在短期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这部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市场上各类现金管理产品的研究与分析,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311.42万元,转销或核销资产减值准备2,177.68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增加866.26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06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9日,中微半导(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311.42万元,转销或核销资产减值准备2,177.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51.85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17.4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1,159.57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860.2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1,311.42万元,转销/核销减值准备2,177.68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增加866.2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专门说明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合理、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稳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10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91号前海金融中心T1栋2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金融中心T1栋21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5年5月23日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91号前海金融中心T1栋21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20081

  电子邮箱:info@mcu.com.cn

  联系人:吴新元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11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三)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04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2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杨勇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者重大遗漏,批准其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一致认为总经理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带领经营团队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加强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4年公司董事会工作紧密围绕公司发展目标,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积极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各董事在推动业务拓展、优化内部管理、提升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在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有力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展现出较高的专业能力。在处理复杂财务问题和特殊业务事项时,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准确判断并提供合理的审计建议。在职业道德方面,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完成了公司2024年审计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沟通协调职责。就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深入交流,明确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关键事项。在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组织沟通会议,就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华金秋、吴敬及宋晓科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在公司的战略决策、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金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敬)》《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晓科)》。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华金秋、吴敬及宋晓科均在 2024 年度能够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相关任职要求,对自身独立性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查结果表明,各位独立董事均未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判断的情形,能够切实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有效的监督与咨询作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报告编制规范、数据详实、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实际状况与经营成效。报告所依据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合理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要求,能够为公司决策层、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参考,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编制合理、科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能够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预算报告中所设定的各项财务指标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有助于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努力实现经营目标,提升公司的整体效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及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认为该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实、逻辑清晰、数据可靠,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实际运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该报告能够为股东和投资者提供准确的信息,以便其了解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公司的资金运作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 审议通过《关于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且有效运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循,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99,714,590.25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符合同行业企业平均董事薪酬水平,并与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实现了充分结合,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公司董事杨勇、周彦、王继通、LIU ZEYU、罗勇2025年度在公司领取其职务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同意外部董事陈凯2025年度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领取董事津贴;同意独立董事华金秋、吴敬、宋晓科2025年度分别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含税)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各董事对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薪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除回避表决外,其余均为赞成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同行业企业平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并与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实现了充分结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董事兼总经理周彦、董事兼副总经理王继通、LIU ZEYU对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薪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除回避表决外,其余均为赞成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1,311.42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以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它不仅有助于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提升自身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还将有效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提升公司的市场形象与投资价值。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25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07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1,948,515.62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47,509,848.3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365,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506,639股后的股本398,858,361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99,714,590.25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预案兼顾了股东回报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符合修订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要求,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修订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要求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08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度科创板芯片设计环节

  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至4月1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mcu.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17日下午15:00-17:00参加2024 年度科创板芯片设计环节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7日下午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四)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17日下午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三、 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杨勇、总经理周彦、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吴新元及独立董事华金秋(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新元

  电话:0755-26920081

  邮箱:info@mcu.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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