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012,989.60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中本期计提损失以正数列示,收益以负数列示。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账款发生日至报表日期间/账款到期日至报表日期间计算账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和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影响为-10,012,989.60元,相应减少净利润10,012,989.60元,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为-10,012,989.60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lR7Wamsr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杨伟先生,董事、总经理郑立成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亦霏女士,独立董事蔡卫华先生,保荐代表夏俊峰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2日前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lR7Wamsr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 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及
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申请银行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沃精工”)就上述融资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融资及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3668309219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4幢
法定代表人:郑小军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7日
营业期限:2007年10月17日至2027年10月16日
经营范围:轴承、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制造与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建沃精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建沃精工100%股权。
建沃精工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建沃精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融资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融资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申请融资及担保事项。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4.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核査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特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1、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杨伟、郑立成、赵国权、叶建阳、张健、陈亦霏,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其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邓颖、蔡卫华、时大方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7.2万元/年。
2、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叶佳丽、姚芳、叶雁卿,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其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郑立成、赵国权、张健、陈亦霏,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四、 其他规定
1、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营业期限、修订
<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营业期限、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号)同意,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1,000.00万元。“金沃转债”自2023年4月20日开始转股,截至2025年1月24日“金沃转债”摘牌。由于“金沃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新增11,449,002股,公司总股本由76,800,000股变更为88,249,00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6,800,000元变更为88,249,002元。
2、 权益分派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88,249,002股变更为123,268,60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8,249,002元变更为人民币123,268,602元,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以《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二、 营业期限变更情况
为使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的营业期限与《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公司拟将营业执照中营业期限由“2011年06月14日至2031年06月13日”变更为“长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股本变动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四、 其他说明
变更注册资本、营业期限、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五、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决定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
7、 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4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5和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2024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 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会。
(4) 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 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证券部。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
联系电话:0570-3376108
传真:0570-3376108
邮政编码:324000
联系人:陈亦霏、徐益曼
5、 注意事项: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2) 本次股东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
1、 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六、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984
2、 投票简称:金沃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或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写本表,如参会股东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股东不能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
培训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3月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邓颖女士、时大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邓颖女士、时大方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邓颖女士和时大方先生的通知,其已按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86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7人。
(7)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5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9,271.16万元,与公司同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未出现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林,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签字注册会计师
管恒鑫,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葛惠平,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葛惠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1次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 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且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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