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A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A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的H股相关的公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 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将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至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股股东如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应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16:30前,将相关股票连同全部股份过户文件一并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天齐锂业总部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须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电子邮件登记、现场登记(鼓励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不接受提前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天齐锂业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4月28日下午17:00点前将相关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下方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天齐锂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5183501
邮箱:ir@tianqilithium.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6”,投票简称为“天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单位(本人)对提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特别说明:
1、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2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交叉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交叉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TLA”)及其全资子公司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以下简称“TLK”)为注册在澳大利亚的同一合并纳税集团范围内的公司。为获得《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公司(独资公司)文书>2016/785》(ASIC Corporations (Wholly-owned Companies) Instrument 2016/785)规定下对独资公司的特定会计和审计程序豁免,TLA和TLK通过签署《交叉担保契约》(Deed of Cross Guarantee)实施无限额、无期限的交叉担保。交叉担保是澳大利亚大中型集团企业的惯常行为,既有利于提升担保范围内成员公司的信用等级,又可减轻或解除各成员公司法定审计财务报表的准备工作及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以下简称“ASIC”)规定的其他报告义务,交叉担保契约仅在相关集团成员清算时可执行。结合TLA和TLK的业务发展需求,TLA和TLK现拟申请2025年度、2026年度这两家公司之间的交叉担保,预计每一年额度均不超过24亿澳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澳元按照2025年4月1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为108.12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交叉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为控股子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交叉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额度预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注册信息
(二)公司与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
注:上图为截至2025年4月11日的股权结构图。
(三)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1、2024年12月31日(或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3年12月31日(或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TLA与TLK为《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公司(独资公司)文书>2016/785》(ASIC Corporations (Wholly-owned Companies) Instrument 2016/785)下豁免单独报送财务报表主体,财报数据为两家公司的合并数据。
注2:TLA 2024年度的合并财务数据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公司合并财务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由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未对上述子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单独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故此表引用的上述子公司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注3:相关数据合计若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被担保人信用等级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间接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查询,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TLA与TLK签署的《交叉担保契约》(Deed of Cross Guarantee)(以下简称“本契约”)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约主体
1、集团实体:TLA(控股实体)、TLK
2、受托人:TLA
3、替代受托人:TLK
(二)交叉担保
1、担保
根据第4条关于替代受托人的规定,为了每个债权人的利益,每个集团实体与受托人约定,集团实体保证按照本契约向每个债权人全额支付任何债务。
2、可执行担保的情况
各集团实体与受托人同意,本契约对集团实体的债务具有可执行性:
(1)集团实体根据澳大利亚《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公司法》”)第459A款或第461(1)(a)或(h)段进行清盘,或根据澳大利亚《公司法》第5.5部分第3节进行债权人自愿清盘;或
(2)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如果在集团实体的清盘决议或命令发出六个月后,集团实体的债权人的任何债务未得到全额支付。
3、受托人以委托方式持有本契约
根据第4条关于替代受托人的规定,受托人和各集团实体确认,受托人持有各集团实体根据本契约对各债权人作出的约定和承诺的利益。
4、替代受托人
如在本契约中指定了替代受托人(即TLK),则:
(1)受托人与作为各债权人利益受托人的替代受托人约定,受托人保证按照本契约向各债权人全额支付任何债务;
(2)就本契约而言,本契约的规定将适用于受托人和替代受托人。
(三)撤销和解除
1、未经许可不得撤销
除非本契约明确允许,否则不得撤销或解除本契约及其构成的委托。
2、解除担保
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解除担保:
(1)若清算人、接管人、接管与管理人、控制人或管理计划管理人(针对处于管理或公司安排契约下的集团实体)被任命至被出售集团实体(或持有该集团实体股份的各集团实体)或其财产,且该集团实体(已出售的集团实体)已处置被出售集团实体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同时被出售集团实体已向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提交该处置通知(包括说明其全资子集团实体的详细信息);
(2)若抵押权人(非集团实体或其关联方)对某集团实体(已出售的集团实体)持有的被出售集团实体股份进行处置,且已处置全部已发行股份,同时被出售集团实体已向ASIC提交该处置通知(包括说明其全资子集团实体的详细信息);
(3)若持有被出售集团实体股份的集团实体(已出售的集团实体)已处置其全部已发行股份,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i) 控股实体的董事在处置时书面确认该处置为善意出售,且对价公平合理;
(ii) 控股实体及被出售集团实体已向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提交该书面证明副本;
(iii) 被出售集团实体已向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提交该处置通知(包括说明其全资子集团实体的详细信息);
在该处置的受让方非任何集团实体的关联方的前提下:
(4)本契约将不再适用于被出售集团实体及其全资子集团实体;
(5)被出售集团实体及其全资子集团实体将被解除本契约下的全部责任,包括:
(i) 处置前或处置后产生或累积的责任;
(ii) 因本契约在处置前或处置后对被出售集团实体或其全资子集团实体强制执行而产生的责任;
(6)其他各集团实体亦将解除本契约下与被出售集团实体或其全资子集团实体债务相关的全部责任,包括:
(i) 处置前或处置后产生或累积的债务责任;
(ii) 因本契约在处置前或处置后对该集团实体或其全资子集团实体强制执行而产生的责任;
(7)本契约设立的委托关系将针对以下主体所作的契约承诺予以撤销:
(i) 被出售集团实体;
(ii) 被出售集团实体的任何全资子集团实体。
3、提交
在控股实体向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提交本契约正本及与本契约相关证明正本前,本契约不具有任何效力。
五、董事会意见
鉴于交叉担保是澳大利亚大中型集团企业的惯常行为,既有利于提升担保范围内成员公司的信用等级,又可减轻或解除各成员公司法定审计财务报表的准备工作及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规定的其他报告义务,交叉担保契约仅在相关集团成员清算时可执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TLA和TLK现申请2025年度、2026年度这两家公司之间的交叉担保,预计每一年额度均不超过24亿澳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同时,为确保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就2025年度、2026年度分别在被担保的债务总额度不超过24亿澳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前提下,根据TLA和TLK的相关债务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金额的情况;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次拟提请董事会审议的控股子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交叉担保额度为2025、2026年度分别不超过24亿澳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澳元按照2025年4月1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为108.1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5.81%。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9.32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6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2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于2025年4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4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东杰女士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交叉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鉴于交叉担保是澳大利亚大中型集团企业的惯常行为,既有利于提升担保范围内成员公司的信用等级,又可减轻或解除各成员公司法定审计财务报表的准备工作及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规定的其他报告义务,交叉担保契约仅在相关集团成员清算时可执行。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和其全资子公司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之间提供交叉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公司之间提供交叉担保。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交叉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2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4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安琪女士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交叉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交叉担保是澳大利亚大中型集团企业的惯常行为,既有利于提升担保范围内成员公司的信用等级,又可减轻或解除各成员公司法定审计财务报表的准备工作及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规定的其他报告义务,交叉担保契约仅在相关集团成员清算时可执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TLA”)和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以下简称“TLK”)现申请2025年度、2026年度这两家公司之间的交叉担保,预计额度均不超过24亿澳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同时,为确保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就2025年度、2026年度分别在被担保的债务总额度不超过24亿澳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前提下,根据TLA和TLK的相关债务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交叉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7)。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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