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隆成(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天翊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翊创投”)持有公司股份为5,419,293股,持股比例为5.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天翊创投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上述权益变动比例是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8,383,419股为基础测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以上表格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天翊创投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天翊创投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光电气
股票代码:6887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名称:隆成(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天翊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成龙大道二段888号49栋5层1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写字楼5A10捷创资本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4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隆成(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天翊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成龙大道二段888号49栋5层1号
(3)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明正
(4)注册资本:16,000万元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构核发的注册号码及代码:91510112MA6BB8D61H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7)主要经营范围:非上市企业股权、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20-08-04至2030-05-3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因素需要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人不排除继续减少其拥有公司股份的可能,并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70,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1659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419,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11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451,4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416484%。交易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股权变动起始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25年4月11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力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2025年4月1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如有);
4.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2025年4月1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