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4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金龙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在保障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中低风险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赢”))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授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董事长(及/或江苏联赢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5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6,330,27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9,999,993.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074,184.2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2,925,809.4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7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7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在选择投资收益凭证等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明确保本约定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董事长(及/或江苏联赢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该项投资收益可能会受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市场波动的影响。
2、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的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4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杰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在保障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中低风险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共7.52万股的股份登记工作。归属股票于2025年2月28日上市流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所有股份已完成归属。公司股份总数由341,249,895股增加至341,325,09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鉴于此,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为341,325,095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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