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5-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0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何春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动原因,何春梅女士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法定代表人等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有效运作,何春梅女士将在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时正式离任,在此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法定代表人等职责。何春梅女士正式离任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何春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何春梅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何春梅女士于2014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在任期间始终强化党的领导和经营管理相融合,带领公司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服务地方发展,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坚持以投研为引领,以专业和科技为抓手,深化“客户、精品、能力提升”三大工程,打造精品研究、大财富、大资管和机构业务特色,差异化特色化竞争优势不断显现;把握机遇推动公司完成多次再融资,资本实力和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持之以恒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内控管理,建设面向未来的人才队伍,打造并落地有国海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公司董事会对何春梅女士为公司改革、创新、发展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卓越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5-1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赵妮妮董事、倪受彬独立董事、刘劲容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6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一)同意补选王海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同意该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无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三、《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的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14:30,地点为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二)项提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王海河先生简历

  王海河,男,1979年2月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曾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工作,曾任国家开发银行风险管理局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党委专项巡察组副组长、风控与外派人员管理部(监事会工作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协同部总经理,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22年12月至2025年4月,任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3年7月至2025年4月,任该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2024年1月,兼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王海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曾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5-1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15-15:00。

  公司将在2025年4月23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2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三)其他特别说明

  因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因此提案1.00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提案2.00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5日,9: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39038,0771-5532512

  传    真:0771-5530903

  电子邮箱:dshbgs@ghzq.com.cn

  联 系 人:覃力、易涛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