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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股票上市 公告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5-O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1,914,89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914,89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发行核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6号),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昌电子”)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8,574,462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限售股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共计248,574,462股,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除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宏仁”)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外,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广州宏仁认购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2025年4月18日上市流通,数量为31,914,893股;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24年4月18日上市流通,数量为216,659,569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更。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1名股东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宏昌电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宏昌电子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中信证券对宏昌电子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1,914,893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4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珠海宏昌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昌”),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增加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12.70亿元(含本次担保);累计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孙公司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总金额为等值人民币14.50亿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仁”)取得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0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担保额度13.00亿元,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担保额度2.00亿元;具体请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4-013号《宏昌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上述担保事项并经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请见公司2024年5月16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4-027号)。2024年7月5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宏昌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2024年12月28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宏昌电子关于为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珠海宏昌与中国银行发生的融资业务增加提供人民币3.5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已为珠海宏昌向中国银行融资提供4.2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增加3.50亿元担保后,合计为其向中国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为7.70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珠海宏昌提供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12.70亿元(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孙公司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14.50亿元(含本次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使用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9月8日

  注册资本:8,59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林仁宗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七路191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珠海宏昌资产总额为1,795,653,595.06元,负债总额为1,062,644,289.98元,资产净额为733,009,305.08元,2023年度珠海宏昌实现营业收入1,379,439,460.50元,净利润53,580,508.83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珠海宏昌资产总额为1,510,438,316.95元,负债总额为735,760,536.04元,资产净额为774,677,780.91元,2022年度珠海宏昌实现营业收入2,032,037,772.17元,净利润50,524,969.32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持股珠海宏昌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本次增加人民币3.50亿元;原已为珠海宏昌向中国银行融资提供4.2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增加3.50亿元担保后,合计为其向中国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为7.70亿元。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延迟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能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为满足珠海宏昌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珠海宏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具有实质控制权,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基于珠海宏昌运营周转资金需求,为保证资金周转,公司同意为该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14.5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05%,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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