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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 《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事项的具体实施尚需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遇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完全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概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于近日与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电池”)签订《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同意就2025-2028年度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的采购、共同开发等事宜构建稳定、互信、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双方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快速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龙

  注册资本:15,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铸造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软件开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数据处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比亚迪电池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与比亚迪电池签订过类似协议。

  (四)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比亚迪电池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具备履行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以最终签订版本内容为准)

  甲方: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的采购、共同开发等事宜达成本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致力于构建稳定、互信、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双方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快速发展。

  (二)合作内容

  1、双方同意,在未来三年内(即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由乙方向甲方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甲方承诺在同等商务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产品并且给予一定的采购份额,乙方将确保上述供应的稳定执行,合理安排生产,确保合格产品的稳定供应。

  2、本协议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如因设备安装调试等原因导致合格产品供应起始日期晚于前述生效日的,本协议顺延自乙方各基地向甲方正式供应合格产品之日起开始生效,为期三年。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在协议到期前协商续签事宜。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基于一定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对合作事项以及往来账务确认一致后,执行退出流程。

  3、双方将共同致力于正极材料的研发与成本优化,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乙方将利用其专业研发团队和技术积累,为甲方提供定制化的产品解决方案,甲方则将积极反馈市场需求和产品性能要求,促进双方产品的持续迭代与升级。合约期内或合约期结束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共同开发的产品出售给第三方,确保双方合作的保密性。

  4、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的结算价格以双方协商约定为准,并遵循市场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成本变动等因素,经协商且双方认可后调整价格机制,确保双方利益的最大化。本协议所约定的供应量及价格机制将覆盖乙方现有及未来双方共同合作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确保双方合作的全面性和深入性。

  5、本协议所涉的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签署的商务协议约定为准。

  (三)责任与义务

  1、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2、双方应积极沟通、协作,共同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3、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为公司第一大客户,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比亚迪电池签订《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体现了下游客户对公司的认可,有利于双方建立更加紧密且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如本次合作项目顺利推进,将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后续产能持续放量,销售订单逐步扩大,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合作事项的推进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后续合作事项的具体实施尚需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如遇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完全履行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执行情况而定,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进展情况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2月1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192,3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3、除上述情况外,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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