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省紫源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近日,上述全资子公司已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江西省紫源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MAEG4B7G4G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刘浩
6、成立日期:2025年04月14日
7、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1950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备查文件:
1、江西省紫源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张忠先生、刘勇先生,独立董事叶志镇先生、郭华平先生、刘卫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胜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监事陈清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淑红女士召集,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紫欣”)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实际财务资助发生之日起1年(实际财务资助发生之日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支付利息、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和担保。
(二)符合关联交易的情形
金紫欣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签署《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若该事项顺利实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金紫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即金紫欣及其实际控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金紫欣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且公司及子公司无相应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就该议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4MAEAFXY26C
3、注册资本:35,300万元人民币
4、执行事务合伙人: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丁立中)
5、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2318号民营科技园1栋228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新余市高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紫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别为42.49%、28.33%、22.66%;滁州市紫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6.52%。详见下图:
8、实际控制人:刘洪超、丁立中、刘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金紫欣设立尚不满1年,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二)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详见本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二)符合关联交易的情形”。
(三)主要历史沿革
金紫欣成立于2025年1月23日,注册资本35,010万元;2025年4月,金紫欣注册资本由35,010万元增加至35,300万元。
(四)履约能力分析
经核查,金紫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紫欣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实际财务资助发生之日起1年(实际财务资助发生之日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支付利息、提供任何抵押和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待董事会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金紫欣及其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金紫欣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且无须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体现了其对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
五、截至披露日金紫欣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金紫欣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0,000万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金紫欣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且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情况,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其他事项和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5-004),本次公告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充分提示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3条规定,公司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前,将再发布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且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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