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6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16日上午9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章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彭玲女士、Bingyu Wang先生、陈亚民先生、现任独立董事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卜祥瑞先生均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4、《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5、《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6、《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57,768,578.56元(母公司报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45,776,857.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14,996,859.17元,减去2024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444,684,977.43元,202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82,303,602.44元(母公司报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3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目前处于股份回购期,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扣除公司2025年4月7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5,649,851股测算,本次预计将派发现金分红218,537,054.54元,占本年度扣除法定盈余公积的母公司净利润的16.66%,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96%。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7、《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8、《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分别向关联方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基立福全球”)及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GDS”)提供Bank Comfort Letter(“银行安慰函”)暨担保事项是为了推动下属公司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安徽同路医药”)与基立福全球和GDS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安徽同路医药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本次出具银行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本次公司为安徽同路医药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副董事长兼总经理Jun Xu先生、董事Amarant Martinez Carrio先生回避表决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含)人民币80亿元,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授信额度申请的贷款用于生产经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授权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银行授信相关的申请事宜,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的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吉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4、《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制定了较为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方面。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地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57,768,578.56元(母公司报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45,776,857.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14,996,859.17元,减去2024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444,684,977.43元,202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82,303,602.44元(母公司报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3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目前处于股份回购期,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扣除公司2025年4月7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5,649,851股测算,本次预计将派发现金分红218,537,054.54元,占本年度扣除法定盈余公积的母公司净利润的16.66%,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96%。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57,768,578.56元(母公司报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45,776,857.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14,996,859.17元,减去2024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444,684,977.43元,202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82,303,602.44元(母公司报表)。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3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目前处于股份回购期,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扣除公司2025年4月7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5,649,851股测算,本次预计将派发现金分红218,537,054.54元,占本年度扣除法定盈余公积的母公司净利润的16.66%,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96%。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总额为245,605,432.32元(含税),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464,142,486.86元(含税)。因此,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464,142,486.86元(含税)。
(2)2024年度公司未开展回购股份事项。
2024年8月,公司注销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7,495,921股剩余回购股份(该回购事项于2023年9月完成),按照该次回购股份均价测算,对应的回购注销总金额为55,054,848.83元。
(3)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含2024年度中期分红、本次年度分红)总额为人民币464,142,486.8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16%。
(二)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金额为1,620,497,313.67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公司秉承“天下人一生盈康”的愿景,坚持“拓浆”“脱浆”齐步走战略,打破传统路径依赖,强调技术创新与数智化建设,构建生态协同网络,以内生式增长为根基,外延扩张为跨越,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生物制药企业。
作为我国血液制品行业整合的先行者,公司通过“内生增长+外延并购“的双轮驱动战略构筑发展新格局,以战略并购为支点撬动产业能级跃迁,以管理赋能为核心激活价值创造动能,推动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公司于2025年3月披露了收购南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南岳生物”)100%股权事项,本次交易基础对价42亿元人民币、或有对价0.5亿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南岳生物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将进一步巩固作为全国血制品头部企业的市场地位。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致力于构建长效共赢回报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等具体情况,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5元/股(含)。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正在实施中。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已超过30%,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在确保公司具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战略规划、经营目标等因素后制定,将有助于保持公司财务稳健性、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深化战略发展、推动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等需求,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发展能力。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未来资金需求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将以现场结合网络投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并对中小股东投票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告。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章程》明确分红政策,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平衡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97亿元、人民币0.00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62%、0%,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2证券简称:上海莱士公告编号:2025-03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含)人民币80亿元,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授信总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含)人民币80亿元,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如单笔授信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2、授信用途
使用授信额度申请的贷款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投资等需求。
3、授权期限
本次授权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期限以商业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商业银行贷款等相关业务的办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银行授信相关的申请事宜,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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