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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9,159,559.21元,加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874,661,670.24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45,502,111.03元。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要满足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条件。

  鉴于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5,502,111.03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68,758,677.19元。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455,570,000.00元。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年度子公司根据账面可分配利润向母公司进行一定比例的分红,但仍然存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战略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拓展外贸和商用领域市场,提升各类产品市场份额,深入开展降本增效、现金流管理专项行动等措施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章周虎先生、李建军先生、冯忠波先生回避表决;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具体方案如下:

  一、 董事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人(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该薪酬由目标年薪、超目标激励构成。

  (一)目标年薪

  公司的薪酬等级与岗位PC直接挂钩,岗位PC使用的是美世IPE岗位价值评估体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PC等级从20至30不等,董事长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及经营风险负责,岗位重要度最高(PC30),依次为总裁、副总裁、总监。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对应PC等级、胜任度综合评议确定目标年薪。

  目标年薪分为固定收入和变动收入两部分,目标年薪的30%为固定收入,目标年薪的70%为变动收入(绩效奖金),根据《绩效与激励管理标准》,变动收入与绩效结果挂钩。

  (二)超目标激励

  为激发团队积极性,公司于2021年开始实施超目标激励,超目标即超EVA目标,EVA较好的补充了目标年薪中绩效奖金激励性不足的问题。当年超目标激励奖金部分发放,部分计入个人风险金。风险金用于承担超目标利润/降本目标未实现的负激励责任以及违法违规负激励责任(日常工资奖金不足以承担时),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保密约定及其他形式的损害公司利益、侵犯公司权益的赔偿责任,员工遭遇灾害、家庭变故、重大疾病救济等。

  超目标激励奖金核算及发放由管理层根据公司《超目标(EVA)利润/降本激励管理规定》《风险金池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

  为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严控逾期款,加速资金回笼,防控经营风险,设立逾期应收款管控与奖金发放、股权激励股份解锁挂钩的专项约束机制,具体由总裁组织实施。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管理层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薪酬由管理层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等制定方案考核发放。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此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如下:

  公司与控股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属于制冷空调行业的上下游企业,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与格力电器及其下属公司在2025财务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2025财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2亿元;拟与格力电器在2026冷年年度(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以下简称“2026冷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3亿元。

  (二)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5财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拟与格力电器在2026冷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注:2025冷年指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2025冷年实际发生金额指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 2024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表: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珠海横琴新区汇通三路108号办公608

  法定代表人:董明珠

  注册资本(总股本):5,601,405,741元

  经营范围:货物、技术的进出口;研发、制造、销售: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风机、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家用制冷电器具,家用空气调节器及相关零部件;中央空调、制冷、空调设备、洁净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热泵热水机、空调热水一体产品、燃气采暖热水炉设备、燃气供暖热水设备、热能节能设备、机电设备产品及相关零部件;新风及新风除霾设备;通讯终端设备及相关零部件;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及相关零部件;消毒器械;医疗器械、实验室设备;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家用厨房电器具、家用通风电器具、其它家用电力器具及相关零部件;厨房用具、不锈钢制品、日用五金;炊具及配件、餐具及配件技术;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泳池水处理、中央热水工程;新能源发电产品、储能系统及充电桩;电源、变流器、逆变器电力产品;直流电器及设备;节能产品、照明灯具制造、节能工程;电工仪器仪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能源信息集成管理系统;销售、安装及维护:中央空调、制冷、空调设备、洁净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热泵热水机、空调热水一体产品、燃气采暖热水炉设备、燃气供暖热水设备、热能节能设备、新风及新风除霾设备。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零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6,805,390.26万元,净资产为11,679,371.6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0,397,926.64万元,净利润为2,901,738.7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7,071,099.06万元,净资产为12,634,654.26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4,672,237.80万元,净利润为2,196,089.7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总体可控,相关关联方依法存续,在与公司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格力电器及其下属公司间的正常经营往来,属于公司经营及业务所需。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与交易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作出相关规定,并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兵,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丽,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项目合伙人王兵、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吴丽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兵、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吴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本次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22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差旅费)。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监事会同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发出表决单5份,收到有效表决单5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监事会主席张伟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5-013)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监事张伟、曹勇、刘炎姿回避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监事张伟、曹勇、刘炎姿回避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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