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1层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3人,代表股份788,939,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1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784,299,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0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4,639,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士龙先生及王羽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88,499,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2%;反对403,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9,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197%;反对403,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65%;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38%。
表决结果:通过。
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88,499,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2%;反对403,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9,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197%;反对403,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65%;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38%。
表决结果:通过。
3.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88,499,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2%;反对418,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1%;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9,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197%;反对418,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9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05%。
表决结果:通过。
4.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8,485,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4%;反对432,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8%;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85,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115%;反对432,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21%;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63%。
表决结果:通过。
5.00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788,499,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2%;反对403,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9,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197%;反对403,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65%;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38%。
表决结果:通过。
6.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8,486,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6%;反对417,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弃权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86,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352%;反对417,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88%;弃权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59%。
表决结果:通过。
7.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8,486,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6%;反对417,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弃权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86,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352%;反对417,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88%;弃权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59%。
表决结果:通过。
8.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5,540,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91%;反对3,363,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63%;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40,3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352%;反对3,363,2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910%;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38%。
表决结果:通过。
9.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8,498,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1%;反对405,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8,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917%;反对405,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23%;弃权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5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士龙、王羽
3、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