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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郭晔、缪丽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郭晔、缪丽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郭晔、缪丽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根据《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列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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