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证券简称:泰胜风能公告编号:2025-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34,899,23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包括:
(1)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主营风电及海工装备业务,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陆上风电装备,包括钢制塔筒及钢混塔筒;以及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包括海上塔筒、导管架、管桩、升压站平台及相关辅件、零件等。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国家相关产业及行业政策、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收入确认项目数量、应收款回款、人民币汇率波动等。
(2)零碳业务
公司积极探索风电场开发与运营等零碳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持有河南嵩县50 MW分散式风电场,并在新疆、广西、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场项目的相关工作。零碳业务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3)创新及其他业务
公司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思路,积极投入高端智能制造的研发与供应链能力的提升,打造完善多元化产品服务体系的创新业务,孵化并培育创新技术的研发与业务应用。创新及其他业务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规范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执行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解释第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执行解释第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在对保证类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借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项目列示,规范了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应当根据情况区分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由“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不变。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5-004)。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已完成名称变更。
2、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得”)签署《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公司向广州凯得发行股票不超过174,672,489股,广州凯得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发布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08)、《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告。截至本报告发布日,上述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5.8亿元,其中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10亿元,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10亿元,广东泰胜航天技术有限公司10亿元,广东泰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亿元,广东泰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亿元,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1亿元,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5,000万元,大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5,000万元,中汉能源(上海)有限公司5亿元,中汉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1亿元,泰胜风能(嵩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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