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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为满足生产资金需求,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本外币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业务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024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到会人数为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桂晓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能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025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到会人数为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和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执行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胜任审计工作,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签署服务协议、决定审计费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企业审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认真完成审计工作,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812,14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81,214.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金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49%。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全部独立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为满足生产资金需求,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业务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411.67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3,382.38万元的比例为28.4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现金管理实际开展情况,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上述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提高会议效率,根据公司当前的工作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底之前召开,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026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3,382.38万元的比例为28.46%。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2,91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804,939.9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113,060.03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5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5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65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3,382.3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5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4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027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

  拟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

  ● 调整后的投资金额

  调整后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现金管理实际开展情况,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上述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本次调整后的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均严格按照董事会前期相关授权开展。公司本次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028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411.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存货、合同履约成本、合同资产确认减值损失。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297.18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14.49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使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411.6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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