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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生物”或“公司”或“发行人”)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所持股份,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27,663,76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67%。

  ● 辽宁成大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严格遵守《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之规定。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27,663,76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50,000股,并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16,45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共涉及1名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成大。原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截至2021年11月24日收盘,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辽宁成大持有的股份在原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涉及的限售股数量共计227,663,76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67%,上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4月2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成大对其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公司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本公司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经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辽宁成大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严格执行上述之规定。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公司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3、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公司保证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本公司保证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若届时相关减持规则相应调整的,本承诺内容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成大生物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227,663,76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67%,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并延长锁定期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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