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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 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1)。

  3、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还应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原件供核查。

  4、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 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2日下午12:00-13:00

  (三) 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场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凌燕女士 021-67276833

  会务联系人:许思远先生 021-67276833

  公司传真:021-67270000

  公司邮箱:hfly@huafeng.com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

  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2日(星期二) 至04月28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fly@huafe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2025年一季报,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29日上午 09:00-10: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9日 上午 09:00-10:00(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国桢

  总经理:高勇进

  独立董事:彭涛、王刚

  董事会秘书:张凌燕

  财务总监:阮海英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29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2日(星期二) 至04月28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fly@huafe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凌燕

  电话:021-67276833

  邮箱:hfly@huafe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到董事 5 名,其中董事尤若洁(You Ruojie)、独立董事彭涛、独立董事王刚采用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桢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彭涛先生、王刚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对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审核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独立性的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各独立董事对本人独立性评估情况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87,819.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790.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0,276.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6%。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26,035.66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5.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53,291.9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2.29%。

  在充分考虑各项主要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经营计划,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 2024年 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998,53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559,1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4.6%。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决策程序规范、确定依据合理、支付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获薪酬与公司整体业绩、个人工作内容相符,符合公司利益。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彭涛先生、王刚先生的薪酬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执行8万元/年(含税)的标准。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因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将与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分配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关联董事陈国桢、You Ruojie(尤若洁)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行业标准,公司拟同意确定其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计为152万元(含税),并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为提高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所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重庆华峰包装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华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业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及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发生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并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质押担保所产生的共用额度将形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形,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情况: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括开立保函、信用证、开立票据等),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定,相关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并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3点00分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02证券简称:华峰铝业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4,045,162.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98,53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559,1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99,559,18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4.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7,907,422.64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99,559,18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考虑

  1、公司所处的铝加工行业具有显著的资金密集型特征,原材料采购和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形成持续刚性需求。铝作为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受国际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影响显著,且采购需提前锁定资源、维持安全库存。同时,行业日常经营需匹配客户订单波动,从原料备货、生产组织到终端交付的全流程均需垫付大量资金,公司需预留充足流动资金用于应对订单、物流周转等需求。

  2、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投建的“年产1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高端铝板带箔项目”进行了建设内容调整与优化,变更为“年产4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高端铝板带箔智能化建设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由198,001万元增至261,906万元,新增用地约500亩,需预留资金支持产能落地。同时,为响应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数据中心等新兴市场需求,公司需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迭代和产品结构优化。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核心业务可持续发展,重点围绕项目建设、技术研发投入及市场拓展等方向进行战略配置。相关资金使用将遵循审慎性原则,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需求动态调配。预计留存资金投入将逐步提升公司市场份额,为未来业绩增长提供长期支撑。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波动等因素影响,具体收益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持续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三)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包括:将在召开审议当年度现金分红议案的股东大会前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召开审议当年度现金分红议案的股东大会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四)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未来将继续秉持稳健经营理念,通过强化资金统筹管理优化现金流配置效率、平衡业务发展与利润分配节奏,持续聚焦主营业务优势领域推进技术迭代和产能优化以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行业周期及发展阶段依法依规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兼顾全体股东长期与短期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在保障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利润分配义务,以持续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信任。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02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公司外销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和欧元,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也日益增大。为了降低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 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所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外销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和欧元,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也日益增大。为了降低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做套利性操作。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所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占用银行的授信额度操作,若使用保证金操作,则投入的保证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债务融资以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交易场所为境内的场内或场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投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所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

  上述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6、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3、将金融衍生品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衍生品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理采用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来锁定公司敞口的公允价值和出口收入等。

  4、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规模,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5、公司已就公司外汇出口结算、风险管控、金融产品防范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6、公司内部审计定期及不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检查,监督金融衍生品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7、公司设置了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统计等工作);采购及销售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与未来收付汇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资料;董秘办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披露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有利于继续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和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有效降低其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可预期影响,从而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任何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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