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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 公告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发放现金股利0.031元(含税),合计分配10,259,834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181,200.25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4,002,630.7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2024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不提取任意公积金,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2024年末公司股本基数为3,309,623,844股。

  3.以公司目前总股本3,309,623,844股为基准,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03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0,259,834元(含税)。当期不转增股本,不分配股票股利。

  (二)股本变动情况说明

  由于近期公司拟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某已经离职的股权激励对象的8万股股票,股本总数将因此发生变动,因此分配的股本基数以实际分配利润时点的股本实际数字为准。公司总股本因此事项发生变化的,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股本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的金额做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说明

  2024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259,834元(含税),将该数额计算在内,则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7,827,528.22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值的42.33%,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2024年至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本公司2024年拟现金分红金额不足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0%,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

  (1)公司从事汽车热管理零部件制造行业,属于成熟产业。但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崛起,公司的电动空调压缩机等产品的需求量明显增大,过去两年公司均连续提升相关产品的产能。预计未来仍将继续提升产能并对生产线进行智能化和自动化升级改造。此外,公司营业规模逐年扩大,业务开展需要预先投入资金采购原材料及生产等,产品交付客户后还有一定时间的回款期,因此主营业务所需的业务资金量在逐渐提升。如大幅提升分红比例,将削弱公司自有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加大对有息贷款等融资方式的依赖,损害公司及股东根本利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为投入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使用,收益情况将取决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公司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

  (3)公司在红利分配方案决策期间,利用投资者来电来函、互动易平台、股东大会现场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了中小投资者关于分红方案的意见;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将在2025年加大力度采取市值管理措施,提升公司透明度;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价值创造水平,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为下一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打好基础。

  2.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未达到公司对应年度总资产的50%。具体项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及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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