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业绩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单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创下历史新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收1.45亿元,同比增长27.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87.42万元,同比增长39.90%。
OLED显示技术凭借高对比度、柔性显示等显著优势,加速向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及智能穿戴设备等多元化终端领域拓展,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受益于行业需求快速增长,叠加公司OLED终端材料产品市场份额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OLED终端材料产品营收同比增长30.59%,成为驱动业绩增长的核心动力。在研发创新方面,公司持续加强新产品及新技术开发力度,不断完善产品系列化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推进Red Prime材料、Green Host材料、Red Host材料的升级迭代,并积极推动Green Prime材料、蓝光系列材料的客户验证工作;同步开展TADF、Dopant及钙钛矿材料等前沿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通过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与数据技术,赋能产品研发、品质检测等核心环节,有效提升研发效率与创新能力。与此同时,公司深入贯彻降本增效工作,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强化精细化成本管控等一系列举措,实现运营效率显著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净利率均实现同比增长,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霜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王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霜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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