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华珍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
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24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监事会就2024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已经检查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及持续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建立和维护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具体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三年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现阶段经营及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及投资者回报最大化原则,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公允地独立进行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综合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3票。
因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一致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12,000万美元(或同等价值外汇金额)合约价值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公司出口业务和公司持有一定数量外汇为背景,不以投机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原则,锁定远期汇率、利率,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符合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2,956,793.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738,7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373,875.6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3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现阶段经营及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及投资者回报最大化原则,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内容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
3、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4、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2)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的原因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信额度: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或等值外币(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贷款、银行票据(含票据池)、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协议,不再单独履行决策程序。上述授信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8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了2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正裕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亿元,期限6年。“正裕转债”自2020年7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共有183,000元(1,830张)“正裕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21,309股。截止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上述期间转股由223,717,447股增加至223,738,756股,注册资本需相应由223,717,447.00元变更至223,738,756.00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同时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章程》最终修订内容以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草案)》。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并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二、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具体事项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 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 2024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健盛集团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浙江恒威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24年度,签署健盛集团2023年度审计报告
[注3]: 2023年度,签署纳睿雷达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赛意信息、冠盛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江杰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曾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晓阳、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邹甜甜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天健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较 2023年度无变化。审计定价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为依据,综合考虑审计风险,审计工作量及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他们在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在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控制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与天健所协商2025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年末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 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7,759.45万元,转销减少3,994.93万元,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3,764.52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变化情况
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内各项减值增加及减少对利润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4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114.70万元,因库存商品对外销售及原材料生产领用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419.76万元。
2、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情况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合计计提坏账准备3,619.49万元,因应收账款贴现转出减少坏账准备1,575.17万元。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2024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26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7,759.45万元,转销减少3,994.93万元,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3,764.52万元。公司2024年1-12月计提的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要求,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上述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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