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5股票简称:格力地产编号:临2025-018
债券代码:250772债券简称:23格地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动原因,陈辉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下属子公司相关职务,并不再代行公司总裁职责。辞职后,陈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陈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凌勇先生、李向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授权公司董事周优芬女士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情况
鉴于公司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周优芬女士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推举公司董事周优芬女士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代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举完成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 郭凌勇先生:
郭凌勇先生,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执行副总裁,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
截至本公告日,郭凌勇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以及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郭凌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李向东先生:
李向东先生,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配套官,珠海华发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曾任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
截至本公告日,李向东先生除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向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格力地产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石花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9020
公司电话:0756-8860606、0756-8711253
传真号码:0756-8309666
联系人:施慧、杨欣悦
3.登记时间:
2025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185股票简称:格力地产编号:临2025-017
债券代码:250772债券简称:23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经全体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经全体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周优芬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凌勇先生、李向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周优芬女士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推举公司董事周优芬女士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代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举完成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第一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 郭凌勇先生:
郭凌勇先生,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执行副总裁,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
截至本公告日,郭凌勇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以及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郭凌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李向东先生:
李向东先生,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配套官,珠海华发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曾任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
截至本公告日,李向东先生除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向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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