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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专项贷款和 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磊鑫实业)通知,磊鑫实业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增持主体: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6882448H;

  本次增持前,磊鑫实业持有公司147,703,473股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A股。陈士良先生、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兴盛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陈士良先生持有公司106,647,4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3%;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64,908,8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33%;嘉兴盛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5,207,4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36%;磊鑫实业持有公司147,703,47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14%。本次增持实施后,上述股东继续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 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接到磊鑫实业的通知,磊鑫实业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远发展及对公司经营前景的信心,于2023年6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且后续12个月内计划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8元/股。

  2024年6月8日,公司发布《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自2023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8日,磊鑫实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4,115,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2%,累计增持金额为32,601.78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计划已在增持期限内实施完毕,且已达到增持计划的下限要求。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前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后,磊鑫实业决定再次实施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1、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2、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增持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年内,磊鑫实业将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实施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届时将及时通知是否顺延实施。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磊鑫实业自有资金和中国农业银行桐乡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桐乡支行”)提供的专项贷款资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近日,农行桐乡支行向磊鑫实业出具《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磊鑫实业增持公司A股股票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增持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增持计划的其余资金为磊鑫实业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承诺

  磊鑫实业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磊鑫实业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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