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号)。

  一、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5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号)。公司已如期赎回该理财产品,账号:235153265692已注销,本金2,450万元及收益6,014.25元于2025年3月28日均已到账。

  2025年3月1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5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号)。公司已如期赎回该理财产品,账号:233853259586已注销,本金2,550万元及收益42,281.10元于2025年3月31日均已到账。

  2025年2月19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1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号)。公司已如期赎回该理财产品,账号:237753068675已注销,本金510万元及收益7,159.56元于2025年4月21日均已到账。

  2025年2月19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3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号)。公司已如期赎回该理财产品,账号:239053080115已注销,本金530万元及收益27,992.71元于2025年4月23日均已到账。

  2025年3月25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区支行“通知存款业务”,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号)。公司已如期赎回该理财产品,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2,250.00元于2025年4月21日均已到账。

  二、 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

  账号:38140188000212986

  账户名称: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

  账号:535902434410001

  账户名称: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

  账号:229952830640

  账户名称: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账号: 228653404358、227353404517、38140181000050879)签订协议,将闲置募集资金转入上述银行开立的理财专用结算账户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三、 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与本次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方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关联关系。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1)政策风险;(2)市场风险;(3)延迟兑付风险;(4)流动性风险;(5)再投资风险;(6)募集失败风险;(7)信息传递风险;(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9)信用风险;(10)提前终止风险;(11)产品不成立风险;(12)其他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截至公告日,公司已购买的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二)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购买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七、 备查文件

  1、 中国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凭证;

  2、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购买凭证;

  3、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

  4、 烟台农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凭证;

  5、 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购买凭证;

  6、 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荐机构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且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公司保荐机构名称变更不属于公司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事项。公司与原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均继续有效,由更名后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