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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5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长姚力军先生、董事边逸军先生、钱红兵先生、徐洲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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