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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2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陈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本数)。截至2025年3月27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实际回购期间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3月2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905,9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0%,最高成交价为12.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19,975,985.1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3月29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于2025年3月28日届满,首次授予部分解锁数量为1,435.6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2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公司逐步向好的经营情况、健康的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49,126.51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以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54,912.6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81,356,927.03元,扣除分配上年的利润30,446,207.3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104,933.57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最新的总股本1,530,802,16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28,397,7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7元(含税),预计现金股利总额100,661,094.3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二、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分红具体方案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00,661,094.3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快递行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电商产品价格及大众消费需求影响,行业单量增速以及价格存在波动风险,对于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影响;与此同时, 随着公司单量规模增长以及产能利用率居于高位,公司将继续投入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补充重要中心节点的产能供给,推动公司产能吞吐能力再上新台阶,预计2025年资本开支总额达到20亿元以上,公司常态产能吞吐能力有望在年内提升至日均9,000万单以上。因此,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情况、上游需求变化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为更好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及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增强抗风险能力,制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产能提升等资本开支项目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更好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最终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会在披露股东大会决议时单独说明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同时,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通过公司公告的联系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未来,公司会继续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坚持练好内功、投入基础建设、向技术要红利、突破时效壁垒、保持末端稳定、丰富差异化服务产品,继续提升用户体验,将公司打造成中国体验领先的经济型快递品牌,不断提升企业价值,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的广大投资者。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2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结合公司2024年全年经营业绩、相关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及经营利润实现情况等因素,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较大的说明

  1、坏账准备的说明

  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公司管理层对部分客户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认为其减值迹象较为明显,因此,公司对该部分客户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除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根据测试结果,公司计提坏账准备3,236.11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对于经营低于预期,且尚未有改善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判断其存在减值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626.11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随着快递行业整体自动化水平的提高、公司业务多元化的现状,公司综合考虑资产适用性、利用率以及损耗等因素,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615.14万元。

  三、坏账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注:上述合计数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477.36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826.39万元,考虑到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6.69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6,506.6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已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 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相关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3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5月9日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兼总经理王文彬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韩永彦先生,独立董事杨芳女士、郝振江先生及李路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梁波先生,董事会秘书郭林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9日前访问https://eseb.cn/1nh5gEMczy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33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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