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情况: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海湾文旅”)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7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环海湾文旅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增持专项贷款情况:环海湾文旅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工商银行同意为环海湾文旅增持本公司股票提供不超过0.9亿元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支持,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3、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环海湾文旅出具的《关于增持凯撒旅业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概况
1、增持主体: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环海湾文旅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0,08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02%。
2、环海湾文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前12个月内均未披露增持计划。
3、环海湾文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2、增持金额:本次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7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
3、增持价格:环海湾文旅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环海湾文旅将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资金来源:专项贷款资金与自有资金相结合,其中自有资金占比不低于10%,增持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超过90%,环海湾文旅已取得工商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锁定期限的安排。
9、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且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取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近日,环海湾文旅已取得工商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工商银行同意为环海湾文旅增持本公司股票提供不超过0.9亿元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支持,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环海湾文旅出具的《关于增持凯撒旅业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工商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5-024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以后续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积极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4月24日,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旅业”或“公司”)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界”)签署《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宗旨,从业务融合发展考虑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未来双方将依托张家界优势资源,结合凯撒旅业的核心能力,积极推动业务协同,实现各方资源整合提效。
二、协议对方介绍
名称: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00186881407B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30
法定代表人:张坚持
注册资本:40,481.768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7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南庄坪
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配套服务,与旅游有关的高科技开发;旅游环保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投资;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产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及政策允许的矿产品、金属材料。
股东情况: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7.83%股份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说明:张家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协议对方发生类似交易。
签署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内容明确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决策程序。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建立长期、紧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自优势,以提升旅游产业服务品质、拓展市场空间为目标,通过整合乙方在旅游服务、产品研发及渠道运营方面的优势,结合甲方在景区资源、目的地开发及区域品牌影响力,共同打造高品质旅游生态链,为游客创造更优质的旅游体验,助力张家界文旅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张家界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
2.双方在战略合作过程中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合作模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审慎运作,稳步实施。
(二)合作领域及内容
1.双方依托张家界的优势资源和凯撒旅业的核心能力,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和业务基础,积极推动双方优势资源的共享、协同、集成与互补,实现双方资源整合提效。
2.双方共同挖掘张家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开发具有互补性的旅游产品,实现资源共享、市场共享,促进张家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3.双方遵循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推动在入境旅游、康养旅居、研学旅游、旅游专列、旅游包机、定制游、会议会展、体育赛事等旅游相关产业链的深度合作。充分利用凯撒旅业的客源优势与张家界的旅游资源优势,通过深化合作,开发高质量、多元化的旅游产品,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多样化需求,为游客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旅游体验,增强客户粘性。为张家界引入客流,促进消费,从而推动双方业务协同发展,形成优势互补的双赢格局。
4.凯撒旅业充分利用全球旅游渠道网络优势,以及自身强大的运营能力,协助张家界及其关联方开展各类推介活动,与世界各地的旅游业界媒体及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深化国际旅游市场布局,共同推广张家界旅游,提升张家界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双方在前述合作基础之上,持续探索合作空间、深挖合作纵深、推进产融结合,以达成承载社会职能、夯实主营业务、保障双方资产保值增值、提升企业价值、进一步助力张家界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框架下所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由双方或者双方指定的分子公司或下属单位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双方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本协议为双方意向性约定,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后续确定性文本中予以确认,并以最终签署的业务合同为准。
2.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双方未签订正式业务合作协议,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如双方仍有意向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新的战略合作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旨在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助力公司业务的全面复苏,通过与全球知名旅游目的地的战略协同,获取旅游产业链上游优质资源,深化公司旅游产业链布局,进而构建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本框架性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五、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进行战略性合作的框架协议,不具有强制法律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尚需根据具体合作进展进一步磋商确定,具体事项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基于战略布局、业务协同、经营发展等多方因素考虑,已向张家界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提交参与张家界重整投资的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公司将按照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要求有序参加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工作,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代表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对重整投资人的选定。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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