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8,308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名辞职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0,888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585元/股;1名因公司实施优化整合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及2名退休(已退休或即将退休)激励对象合计所持有的17,42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585元/股加上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 实际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的为准。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将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30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权益分派情况调整回购价格。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2022年9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渝国资〔2022〕518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川仪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司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2年12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17日披露《川仪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2年12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1月11日,公司披露《川仪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向558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3,905,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2023年1月9日。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川仪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000股由公司回购并于2023年7月6日完成注销。公司剩余3,90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557人。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4年6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其中5人辞职、3人退休,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2,500股由公司回购并于2024年6月14日完成注销。公司剩余3,847,5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549人。
2024年7月15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并转增股份0.3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3,847,500股变为5,001,750股。
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5年1月4日,公司披露《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1,635,559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于2025年1月10日上市流通。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366,191股(数量调整后)。
2025年3月5日,公司披露《川仪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21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7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100%解除限售标准,其已获授但无法解除限售的165,266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于2025年3月7日完成注销。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200,925股,激励对象人数528人。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内容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因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其中2人辞职,1人因公司实施优化整合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人退休(已退休或即将退休),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308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1.回购价格调整
根据《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派息、缩股、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4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6.86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5元(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2024年年度现金红利将在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前完成分派。
综上,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根据上述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6.585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2名辞职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0,888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585元/股;1名因公司实施优化整合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及2名退休(已退休或即将退休)激励对象合计所持有的17,42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585元/股加上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约为18.64万元(该金额未包含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3,172,617股,激励对象为523人。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8,308股,注册资本将减少28,308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1)2025年4月4日,公司披露《川仪股份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根据股份回购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45,0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等股份实施注销。该事项经2025年4月21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将在前述45,000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上表“变动前数量”为完成45,000股股份注销后的股份数量。
(2)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所用资金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和调整回购价格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回购注销安排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1.股份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2年9月19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川仪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2022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为11,311.3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950,00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22年12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份,于2023年1月9日完成授予登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905,000股,尚有45,000股未使用。
2.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45,0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45,000股股份实施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川仪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30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综上,公司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股票45,000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8,308股,合计拟注销股份73,308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3,246,484股变更为513,173,176股(股本变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为准),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513,246,484元变更为513,173,176元(注册资本变动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的,相关债权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1号川仪股份资产财务部
(二)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人:王万忠
(四)联系电话:023-67032046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3名监事均现场参会。公司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查彦如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024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4年自身建设及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本着全面、客观、规范、透明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2024年度的ESG实践工作和亮点举措,促进了公司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备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目标达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川仪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将5名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2.8308万股(实际回购注销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的为准),1名因公司实施优化整合和业务结构调整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及2名已退休或即将退休人员合计所持有的1.742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585元/股加上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名辞职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088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585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1,317.3176万股(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现场会议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现场会议出席会议所需资料: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股东可持上述资料至公司登记地点办理登记,也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21。
(三)联系人:王琢、郎莉莎 电话:023-67033458,传真:023-67032746,电子邮箱:boardoffice@cqcy.com。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川仪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川仪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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