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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其印发之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所进行的调

  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3211                                                  公司简称:晋拓股份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071,290.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4,041,017.48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和考虑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无送股及转增。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180.8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30.85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2.5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以及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从产品应用领域看,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所属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之“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从生产工艺看,公司产品主要采用有色金属压铸及机加工制造技术,所属行业为“C33金属制品业”。

  (二)行业情况

  虽然2024年国内汽车消费市场受到转型发展、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等因素影响,导致市场消费信心短期内出现波动,但有关部门系列政策持续发力、各地补贴政策有效落实、企业促销活动热度不减,共同激发了车市终端消费活力,促进了汽车市场稳中向好发展。从一季度新车市场销量“负增长”到二季度车市逐渐企稳回暖,再到下半年国内车市在政策刺激下实现恢复性增长,国内汽车销量呈现U型发展态势。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我国汽车销量3,143.6万辆,同比增长4.5%,其中乘用车产销量累计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商用车累计销售387.3万辆,同比下降3.9%。2024年由于投资减少和运价偏低,终端市场换车需求动力不足,商用车市场表现相对疲弱。

  2024年自主品牌乘用车共销售1,797万辆,同比增长23.1%,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65.2%。较2023年同期上升了9.2%。

  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在新能源汽车的销量构成中,自主品牌占据了绝对优势地位。

  展望2025年,在延续政策刺激下汽车市场将继续稳中向好发展。但当中国汽车消费已进入 “存量替代”为主要特征的时代,加之居民消费信心不足,国内汽车市场的实际需求依然偏弱。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托在压铸、模具设计、机加工领域的先进技术和制造工艺,公司形成了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和传统汽车零部件为主,同时还有机器人及工业自动化零部件、智能家居零部件、卫星通信零部件的多元化产品结构。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铝锭、辅料等。公司从价格、付款条件、样品质量、现场审核等多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全面审核,并择优选择供应商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公司的铝合金精密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市场供应充足。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公司与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合金铝锭供应商已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收到客户订单后,制定生产计划,安排车间组织生产。公司通过ERP管理系统统筹管理并跟踪订单、生产、库存及交付等各个环节,确保各环节以精细化、标准化作业模式生产,最大限度控制库存数量,减少生产资源的无效占用。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公司的客户多为全球知名一级供应商。客户对下游供应商通常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式,公司需经过严苛的评审以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公司的产品均为非标准化产品,公司会根据客户的产品设计需求进行定制化的同步开发,在通过客户的定点并取得销售订单后,公司依据订单组织采购和生产,并完成产品的交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91,429.05万元,同比增长10.22%;负债总额71,345.84万元,同比增长25.28%;资产负债率(合并)37.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8,887.41万元,同比增长3.05%。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569.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7.2%;实现利润总额5,367.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7.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工厂一楼会议室(上海松江新浜工业园区胡甪路36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东、何文英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2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上海松江新浜工业园胡甪路368号)

  (四)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礼品。

  (二)联系人:陈国栋

  电话:021-57898686

  传真:021-57894781

  邮箱:webmaster@jintuo.com.cn

  (三)联系地址:上海松江新浜工业园胡甪路368号

  (四)邮编:201605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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