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25年4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和其他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伟荣、高亮云、高时会、蒋国民、邱江传、王朝晖。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6:00前送达;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会务联系人:邱江传先生
电话:0731-88278363
邮箱:seshb_cn@126.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邮编:410006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三)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5-008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3日已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高伟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独立董事屈茂辉、刘放来、丁方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屈茂辉)》《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丁方飞)》《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放来)》《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肖海军)-已离任》。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蒋国民、邱江传、王朝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此次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高伟荣、蒋国民、邱江传、王朝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三年(2025-2027)战略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5-009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3日已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结合经营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订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的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公司的承诺情况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财务投资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次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效作废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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