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作为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天钛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负责金天钛业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联席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二、联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联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钛及钛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舰船及兵器等高端装备领域。为满足前述应用领域复杂且极端的使用条件,下游客户对钛合金材料化学成分、尺寸、使用温度、力学性能等综合性能指标严苛,导致该类钛合金材料加工工艺复杂且技术难度较大。对相关生产商在钛合金材料研制过程中化学成分均匀性和稳定性控制、组织均匀性控制及性能匹配性控制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随着我国航空、航天、舰船及兵器等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的迅速发展,下游客户将对高端钛合金材料的性能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未来,公司必须紧跟生产工艺、技术发展的最新方向,结合新型飞机、发动机等高端装备对钛合金材料的最新要求,持续增加研发投入,保持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性能质量,积极参与型号装备研制和配套,并通过考核评审后成为配套供应商,才能保持市场竞争力。但不排除国内外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推出更先进、更具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或出现其他替代产品和技术,从而使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失去竞争力,无法通过下游客户的考核评审,对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风险
我国航空航天行业高度集中的经营模式决定上游供应企业普遍具有客户集中的特征。公司通过参与高端装备型号项目的研制和配套,并经过工艺评审、材料评审、地面试验及装机试验等一系列考核评审后,成为相关型号用材料的合格供应商后进行批量供货。公司积累了丰富且优质的客户资源,已与航空工业、中国航发、中国船舶、中国兵器等众多国家大型集团和三角防务(300775.SZ)、派克新材(605123.SH)、航宇科技(688239.SH)等知名上市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向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现有客户因国家国防政策、市场供需情况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或合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将对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2、供应商集中度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海绵钛、中间合金,公司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额比重较大,原材料供应商较为集中。
如果公司主要供应商因各种原因无法保障对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公司将面临短期内原材料供应紧张、采购成本增加及重新建立采购渠道等问题,将对公司原材料采购、生产经营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高端装备市场开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高端装备产品收入稳步增长。高端钛合金材料作为关键国家战略装备用材料,需完成验证评审,验证周期相对较长。通常在经过工艺评审、材料评审、地面试验及装机试验等一系列考核评审后,公司才能进入客户的合格供货商名录并进行批量供货。如未来公司新产品研发失败或未能通过客户验证评审,将影响公司新产品作为定型产品的批量销售,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4、高端装备产品价格调整风险
高端装备产品的销售价格系根据《高端材价格管理办法》采取审价方式确定。价格审定后,除受国家政策性调价,高端装备产品所需外购件、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以及高端装备产品订货量变化较大等因素影响调整价格外,一定期限内产品价格保持稳定。
公司棒材、锻坯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航空锻件厂商,产品最终用于航空飞机和航空发动机的制造,航空锻件厂商根据其下游的航空、发动机主机厂商的订单确定对公司产品的采购。航空、发动机主机厂商对航空锻件厂商的产品定价依照《高端材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审价确定,公司与航空锻件厂商的定价在上述基础上通过协商议价确定。公司零部件产品主要通过审价确定最终价格。
若未来公司棒材、锻坯产品销售价格受下游客户高端装备产品审价影响有所降低或零部件产品中审定价格低于合同暂定价格,而原有定型产品应用扩展和新产品定型应用不足以抵消上述产品价格下降的影响时,将会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5、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如果发生设备故障、操作失误或遇到火灾、恶劣天气、环境突变等因素可能引起安全事故,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中断正常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增加或人员伤亡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系国家大型集团下属单位及其配套锻件厂商,受产业链项目整体安排、终端客户付款进度等方面的影响,导致公司应收款项金额较大,应收账款回收周期较长。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7,890.65万元、68,105.72万元和90,597.04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43,101.75万元、22,026.16万元和15,464.11万元,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4,693.98万元、4,627.75万元和2,081.16万元。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长较快而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下降较多主要系主要客户航空工业下属单位改变款项支付方式,票据回款相应减少所致。前述应收款项合计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54%、35.78%和32.09%,应收款项金额较大,回收周期较长。公司已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应收款项损失准备,且历史期间主要客户未曾发生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情况。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措施不力、未来行业总体需求发生波动或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公司将面临应收款项规模持续增加、回款周期进一步延长甚至无法收回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6,409.35万元、39,375.67万元和35,673.7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53%、14.87%和10.59%。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客户订单不如预期导致存货压力,从而使得公司存货跌价损失继续增加和营业收入增速受限,将对公司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海绵钛、中间合金等金属材料,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6.09%、64.70%和65.69%,占比较高,上述原材料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成本。如果未来海绵钛、中间合金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则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4、毛利率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76%、34.45%和38.85%,受产品成本、产品销售结构等因素影响,呈现一定波动。不排除存在因外部市场、行业变化等原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高端钛及钛合金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对航空航天等相关行业具有战略意义。国家产业政策对该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和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着行业内生产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如果国家未来调整了钛及钛合金行业及其航空航天等应用领域的产业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技术、人才、资金乃至整体经营战略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2、市场集中度及需求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钛及钛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应用范围主要集中在航空、航天、舰船及兵器等高端装备领域。因此其市场对相关行业的依赖性较强,特别是航空、航天等行业市场容量直接制约着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在国际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的大背景下,国家对飞机的需求旺盛,但是未来飞机的具体需求及生产规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国家飞机的产量发生周期性波动甚至大幅下降,可能导致本公司业绩发生较大波动甚至大幅下降。
3、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生产的高端钛及钛合金材料主要面向航空、航天、舰船及兵器等高端装备领域。特别是在航空领域,国内能够生产航空用高端钛合金材料的企业主要是本公司、西部超导(688122.SH)和宝钛股份(600456.SH)等企业。作为重要的上游材料,叠加下游市场的需求增长,公司产品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也将吸引更多材料行业竞争对手进入,或使得公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或提升竞争优势,收入规模、利润空间可能会受到竞争对手挤压,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的高端钛及钛合金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国防工业及高端装备制造具有重要战略价值。国家通过财税优惠、科技扶持等政策持续推动行业发展,为企业成长创造了有利条件。由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舰船及兵器等领域,这些领域的技术门槛较高,且受相关法规政策影响较大,同时面临技术突破、人才培养和资金投入等多重挑战,因此相关产业政策的持续稳定性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效益。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锚定战略方向,深度聚焦主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探索创新路径,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总体盈利能力稳健,营业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等指标较同期稳中有升。受客户销售回款周期较长、采购付款以及支付税费等金额增加的影响,本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积累增加,同时成功首发上市取得募集资金,2024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大幅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保持强势:
(一)研发和技术优势
公司聚焦战略性、创新性高端钛合金产品的研制,建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高端装备特种钛合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平台,系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司成立了一支75人的专业化创新研发团队开展技术研发工作,保证公司技术和产品布局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公司目前已积累了深厚的技术积淀,并拥有专有的核心技术。凭借掌握的高强高韧钛合金、中强高韧钛合金、发动机用钛合金、舰船用钛合金等领域的关键制备技术,公司自主研发并批量生产的TC18、TA15、TC4等20多个核心牌号产品已应用于我国多款新型装备,有力支撑了我国国家安全装备的升级换代,保障了我国国家战略安全装备用急需关键材料的供应。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6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3项(其中国防专利1项),同时参与制定了18项国家标准和3项行业标准,并先后获得了湖南省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科学技术二等奖等多项荣誉。
(二)市场先发优势
我国高端钛合金产品需求主要来自航空航天领域。航空航天领域钛合金产品的开发主要通过参与其型号研制和配套的形式进行的,只有进行大量研制工作,并通过工艺评审、材料评审、地面功能试验、地面静力试验、装机考核、装机评审后方能成为相关型号用材料的合格供应商。相关评审流程耗时较长,一旦产品通过评审,公司将成为合格供应商,并与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后来企业难以再进入该市场。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我国航空领域用高端钛合金产品市场已形成了以金天钛业、西部超导、宝钛股份为主的竞争格局。公司现有产品已通过航空工业、中国航发等客户认证并批量应用于多型号装备,具备一定的市场先入优势。
(三)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在钛合金行业的深耕,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提供重要航空航天钛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基地之一。凭借良好的信誉以及优异的产品质量,公司积累了丰富且优质的客户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客户为航空工业下属单位、中国航发下属单位及其配套的航空锻件生产商。该等客户均为航空航天产业链上的重要参与方,拥有严格的供应商准入体系。该等客户选定供应商后,由于产品定制化程度高、稳定性要求高的特点,如无重大技术更新或产品问题,原则上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公司已与该等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的经营提供有力支撑。
(四)全面体系与市场认证优势
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等领域,由于产品和应用领域的特殊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和认证方可参与产品的研制和生产。
公司相关资质齐全,并通过了国际航标AS9100D质量管理体系、民用市场“三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公司检测中心已获得美国航空航天NADCAP资质认证,航发商发材料检测实验室特种工艺许可、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并被评为国家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公司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高端装备特种钛合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
上述资质的取得彰显了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技术、装备实力。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同时拥有相关资质认证且能够稳定、及时、高质量完成产品交付的高端钛及钛合金生产企业之一。
(五)专业化管理及人才队伍优势
公司拥有具备丰富行业经验及专业背景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团队具有大型国企多年的管理、生产和技术经验,在战略、研发、运营、生产、质量、市场等方面配备了专业管理人员,管理团队分工协作,形成了专业高效、稳健进取的管理风格。公司拥有各类不同专业学科背景的高素质人才。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专业化发展路径,公司采取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并举的方式,持续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人才梯队,服务于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七、研发投入变化及研发进展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天钛业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合规情况
2024年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天钛业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上述持股数量统计口径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情况,不包含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天钛业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金天钛业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天钛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联席保荐机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程超、陆杨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孙捷、陈懿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5年3月10日—3月13日,2025年4月22日-24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程超、吴泽雄、冀峪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陈懿、纪家沅、刘智砾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三会文件;
3、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文件;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运用凭证等资料;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
5、查阅公司2024年信息披露文件;
6、核查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7、抽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商务合同及相关原始凭证等资料;
8、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金天钛业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本持续督导期间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中明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度已披露的公告和相关资料,抽查重要信息披露流程文件,并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查阅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关联方交易相关资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情况,并与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账、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凭证,查阅了公司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资料。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相关制度,三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征信报告,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相关行业及市场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联席保荐机构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建议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公司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备查资料,协调相关人员参与访谈并积极配合其他现场工作的开展,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本次现场检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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